单位地址:清和大道166号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三)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一般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负责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七)根据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活动和商标代理机构,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十)组织指导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
(十一)承担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推进市场监管体系运行体制机制的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
清远市工商局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服务商)
所 在 地:
广东/清远市
单位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1990
经营模式:
服务商
主营行业:
生活服务 / 政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