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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7 09:58:29 浏览次数: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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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学区房:文汇花园、建安新村、弘雅花园相对更合适点,小区成熟,距离建安小学也是一条马路之隔。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物价、教育三家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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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创办于1989年,是深圳市首批园林式花园式学校,2001年12月被评为省一级学校,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

  2006年学校教学楼拆建,一半师生先后分流到崛起双语实验学校和宝中附小,2007年年初分流师生回迁,学校由25个教学班扩大为36个教学班。2007年秋季,建安小学开始个性化教育实验,并在实验的基础上提炼出“创造适合每个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的办学理念,系统推进个性化教育,开展“个性发展教育”特色研究,努力构建“个性化的教育活动”、“个性化的校本活动课程” 和“个性化的课堂”,初步形成并形成建安小学的个性化教育特色。2012年又新增了两个班。

  学校校园面积2003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173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0.6平方米。在读学生1635人,在岗教师100人,其中中共党员17人,共青团员20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学校领导班子,设校长1人,副校长2人,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分设正副主任各1人,注册安全主任1人。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4年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13、24、25、29、30区。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北,前进路以西,上川路以南区域。

  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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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招生范围

  13、24、25、29、30区

  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北,前进路以西,上川路以南区域

  2013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验原件,交A4纸张的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招生办法

  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通过居住证时间予以证明)。特殊人才子女和特长人才培养对象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

  第三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以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险种为准)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设立时间计算积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三) 积分的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积分的用途

  积分只在同一类学生之间比较。录取顺序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6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主选择到我区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关键词: 深圳市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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