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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旧部前省一级,有很多的老师还是蛮不错的,师质肯定不能同华师、中大、东风西、文德路那些比,但是学校还是抓得挺严的,素质教育做得比较有特色的!有一次听她们的老师讲,孩子是否成材,一是有好的家长,好的老师,还要他自已努力的!择校费去年已上了五万。
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择校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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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建校至今近七十年。学校办学基础好,从1952年起就定为区重点小学,其中1962.1966年是市重点小学,1988年后是市、区整体改革联络点。市德育系统工程试验点和市素质教育试点。199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1998年 被确认为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旧部前小学现有21个教学班,学生918人,教师63人。由于学校占地面积不足,为了更好地发挥省一级学校的示范作用,越秀区委、区政府决定易地重建旧部前小学。筹建中的新校舍,规划用地11470平方米,建筑面积14919平方米,将拥有两栋6层带电梯的连体的“U”型教学楼,可扩招至36个班级。
近年来,旧部前小学加大科研力度, 先后出色完成《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阅读教学多媒体情境导读式》两个“八五”规划国家级重点课题的实验,目前又正在加紧实施“九五”规划的两个国家级重点课题和-个省级课题。
旧部前小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的名校,她的前身是1921年前天主教教会创办的私立日新学校,曾作为明德女子中学附属小学,解放后改为公立学校。
1986年,新校舍落成(现在的西校区),是当时的广州市市长朱森林为学校亲笔题的名。锐意改革不断探索,走教育创新之路、科研兴校之路是学校得以持续发展的根本。旧部前小学一贯坚持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国家级课题实验,一直走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的前列。
1994年3月,成为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之一。1998年12月,由于科研成绩显著,我校被指定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德育实验基地。次年10月,旧部前小校又荣获教育部全国首批千所“现代教育实验学校”的光荣称号。学校的办学能力和管理水平连年跃上一个台阶。
随着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教学在旧部前小校的普及应用,学校又被评为 “现代教育技术先进单位”“全国优秀信息化校园”、“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中小学数字化图书馆示范学校”、“中国名校600家”之一等光荣称号。
2006年8月,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为了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省一级学校的示范作用,决定把原旧部前小学、大新路小学、一德东路小学和泰康路小学合并,整合成一所新的旧部前小学。整合后的旧部前小学分东、西两个校区,校园总用地面积为14010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为11000平方米,西校区为30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720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为13000平方米,西校区为5720平方米)。
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4年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人民街】
果菜直街 果菜西1—5号 靖海一,二巷 果菜西街 果菜东1—3街
果菜东街(34号已拆迁) 电力前 乐安里、乐安新街 宾兴巷(9号已拆迁)
一德路185—259号 靖海路(单号) 沿江路145—149号 、
长堤大马路83—91号,228—270号 新堤一横路
白米巷 旧部前38—56(双号)5—65(单号) 劳动路 西善街 东善街、
一德路182—200 228—250号 、善庆里(13号、13号之一已拆迁)
隆仁坊(旧部后4号、迎镇坊2号地下已拆迁)、
广济新街 迎珠街(25号已拆迁) 一德路261—317号 二横路
长堤大马路93—113号,272—300号、沿江路141—143号 迎祥新街
玉子巷(14、59号已拆迁) 关公巷 仁德里 张家巷 黄氏巷(24号已拆迁)
同年里 牌坊巷(18号已拆迁) 高岗巷 天后巷
卖麻街1—119号, 2—102号 (卖麻街36号二楼已拆迁)
一德路252—384号(370号拆迁) 五营公所(4号地下已拆迁)
百粤里 梁家巷 三仁里 罗家巷 万年里 青兰里(25号地下已拆)
青兰新街 梯云新街 仁和里 紫薇街 万德里 德磬街
龙庆街 余庆坊(9号已拆迁) 仁爱街 聚文坊 龙王直街 龙王横街
伍仙西街(1号已拆迁) 游龙坊 单边巷 同文坊 靖海新街 麟庆坊 同庆通津
沿江西路151—183号(151号已拆迁) 一德路83—183号
靖海路双号(16号地下已拆迁) 侨光西 药巷
海珠南路2—94号 先施二街 盛华里 盐亭东街 连珠街 义安新巷
三横路双号 沿江路133—139号 一德路319—379号(327号已拆迁)
长堤大马路316—336号,115—135号(123、127、137号已拆迁)
【人民街】
解放南5—115号(73号2楼已拆迁) 大新路89—135号,151—163号
公文巷 百姓坊(6号已拆迁) 森桂坊 登科里(12号已拆迁)德兴坊 南华园
左新巷 左新横 左新南 右胜里 右新北 石亭巷 石亭横1,3号
大新路96—278号(双号)小新街49—217号(单号)66—214号(双号)
濠畔街81—247号(单号)连新街 居安里 灰沙巷 翠花巷 五显巷 和同巷
余庆里 福胜坊 又新里 敦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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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人民街】
果菜直街 果菜西1—5号 靖海一,二巷 果菜西街 果菜东1—3街
果菜东街(34号已拆迁) 电力前 乐安里、乐安新街 宾兴巷(9号已拆迁)
一德路185—259号 靖海路(单号) 沿江路145—149号 、
长堤大马路83—91号,228—270号 新堤一横路
白米巷 旧部前38—56(双号)5—65(单号) 劳动路 西善街 东善街、
一德路182—200 228—250号 、善庆里(13号、13号之一已拆迁)
隆仁坊(旧部后4号、迎镇坊2号地下已拆迁)、
广济新街 迎珠街(25号已拆迁) 一德路261—317号 二横路
长堤大马路93—113号,272—300号、沿江路141—143号 迎祥新街
玉子巷(14、59号已拆迁) 关公巷 仁德里 张家巷 黄氏巷(24号已拆迁)
同年里 牌坊巷(18号已拆迁) 高岗巷 天后巷
卖麻街1—119号, 2—102号 (卖麻街36号二楼已拆迁)
一德路252—384号(370号拆迁) 五营公所(4号地下已拆迁)
百粤里 梁家巷 三仁里 罗家巷 万年里 青兰里(25号地下已拆)
青兰新街 梯云新街 仁和里 紫薇街 万德里 德磬街
龙庆街 余庆坊(9号已拆迁) 仁爱街 聚文坊 龙王直街 龙王横街
伍仙西街(1号已拆迁) 游龙坊 单边巷 同文坊 靖海新街 麟庆坊 同庆通津
沿江西路151—183号(151号已拆迁) 一德路83—183号
靖海路双号(16号地下已拆迁) 侨光西 药巷
海珠南路2—94号 先施二街 盛华里 盐亭东街 连珠街 义安新巷
三横路双号 沿江路133—139号 一德路319—379号(327号已拆迁)
长堤大马路316—336号,115—135号(123、127、137号已拆迁)
【人民街】
解放南5—115号(73号2楼已拆迁) 大新路89—135号,151—163号
公文巷 百姓坊(6号已拆迁) 森桂坊 登科里(12号已拆迁)德兴坊 南华园
左新巷 左新横 左新南 右胜里 右新北 石亭巷 石亭横1,3号
大新路96—278号(双号)小新街49—217号(单号)66—214号(双号)
濠畔街81—247号(单号)连新街 居安里 灰沙巷 翠花巷 五显巷 和同巷
余庆里 福胜坊 又新里 敦煌里
对口中学:第二中学 第三中学 广东华侨 知用中学 长堤真光 三十七中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
2012年广州市越秀区旧部前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6个班
报名材料:
一、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1、12、13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能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等,没有工作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