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报名,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给广大学习提供绝佳的学习场地,请记住报名电话:020-87338122,来校报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详情了解查看官网网站:。
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样?
我家的在东风东读了三年,每晚做作业超过七点是少之又少的。当然,东风东不设托管,一二年级放学早也是原因之一。三年级之后四点半放学,作业时间也是到晚饭为止。作业多不多,主要是看孩子养成什么样的学习习惯,是不是一回家先做作业再玩,做作业的时候是不是效率高。这其实也看家长的引导了。偶尔作业多的时候,家长可以直接把意见写在作业登记本上,老师每天都会批改,也会利用这个登记本进行家校交流。
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择校费:4-6万元
本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欲了解详情请拨打电话咨询,关于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的更多内容,详情如下:
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介绍:
广州东风东路小学创办于1948年,原名为广州私立金巴伦学校,是由美国金巴教会广州分会创办。
1951年广州教育局接管了该校,以后数易校名,1984年改名为东风东路小学。六十年代初曾作为广东师院附属小学,七十年代末被定为东山区重点小学,八十年代改为中心小学,1995年被评为广州市一级学校,1996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红领巾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33个教学班,1485余名学生,84名正式教职工,其中小学高级教师49人,占教师总数的58.3%,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66人,占教师总人数的79%。
学校现设置四个校区,分别为东风路本部校区、锦城校区、东风广场校区、天伦广场校区。校区整体硬件一般,以东风广场校区为例,没有标准的室外运动场,学生室外活动空间非常狭小。
学校有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敬业、爱生、进取、奉献的教师队伍,教师中涌现出一大批全国、省、市先进人物。 校园集绿化、美化、净化于一体,是全国校园环境文化艺术建设先进单位,广州市绿色学校。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有完善的校园网络和多媒体教学系统、闭路电视双向控制播放系统、电子阅览系统和办公管理系统;有电脑室、语言实验室、自然实验室、舞蹈室、电子琴室、合唱室、音乐欣赏室、美术室、劳作室、软件开发室、乒乓球室、卫生室及图书馆等30余个教育功能室。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怎么样-收费标准招生情况?
2014年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招生信息
【锦城校区招生范围】:
农林:农林上路1-6横路、农林上路(2号除外)、农林上路一横路新1号、农林下路8-70双号(24号除外)、羊山横以及农林下二横路1号、4号和农林下路81号、农林上路7-9横路(8横路21、23号除外)。
梅花:锦城花园(梅花路34号的A2-A15、东风东路852号、856号、858号、860号之一的B1、B2、B3、B4、中山一路20号的B5)、锦城南苑(中山一路24号、24号之一、之二)、东风东路746号、746号之一、之二(金色家园)。
【东风广场校区范围】:
梅花:东风东路781号东景街1-8号。黄花:天河路9、11、17、21(单号)、39、41、45、47(含润粤大厦、君汇世家)。
2014年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0、11、12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家长可到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信息)。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 还需提供: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2、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在广州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8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5、16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五、办理登记地点
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学校地址:天河路10号(东风广场校区)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87346175
====================================================================================
招生范围:锦城花园校区
农林街道:农林上路1-6横路;农林上路(2号除外);农林上路一横路新1号;农林下路8-70双号(24号除外);羊山横;农林下二横路1号、4号;农林下路81号、农林上路7-9横路(8横路21、23号除外);东风东路742-770(双号,含金色花园,其中东风东路745号属临迁)。
梅花街道:锦城花园(梅花路34号的A2-A15,东风东路852号、856号、858号、860号之一的B1、B2、B3、B4、中山一路20号的B5)、锦城南苑(中山一路24号、24号之一、之二)。
对口中学:省实中学、广大附中、第七中学、育才中学、东环中学、梅花中学、执信中学。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
2013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12个班
招生条件:(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能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