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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审计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4 04:15:23 浏览次数:515
济南市审计局公司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和制定地方性的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草案,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2) 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设。(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本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2、市政府各直属部门、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资金使用情况,市政府各部门预算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下级政府。3、市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4、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支配地位的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5、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6、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市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和其他有关基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审计县(市)长、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4) 向市政府提交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政府委托的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5) 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审计公告。(6) 组织开展对国家财政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7) 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8) 承办济南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 协助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县(市)区审计局局长、副局长;领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审计局审计工作;领导市审计局派出审计机关。(10) 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11)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东路龙澳大厦8楼邮编:2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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