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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房管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30 12:13:03 浏览次数:1641
邢台市房管局网站是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主办的信息发布平台。网站主要提供公告、初始登记、合同备案、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网上办公、交易登记等内容,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设10个内部机构。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邢台市实施意见和有关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 负责本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领导城市棚户区(老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按规定。(3) 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廉租住房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批。(4) 承担起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制定适合我市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5) 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管理工作。(6)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7) 制定房屋交易、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经纪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售)许可和监管工作。(8) 负责全市房屋和室内装修的安全管理;组织对危旧房的检查鉴定。(9) 负责全市公共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公共财产、法院判决的公共财产、单位终止、撤销的财产的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无主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不同性质相邻房屋的管理。(10) 承担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拓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环境。(11)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设有内部机构:(1)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的调查,为领导决策和指导提供依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市房地产业;负责办公室秘书、档案、保安、突发事件处理;负责行政事务管理。(2) 人事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3) 财政管理处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考核直属单位的经营管理指标和业务合同;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负责中央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中央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4) 住房保障处负责起草我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收购、租赁、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调度和综合管理;负责城市住房保障对象准入资格的审批;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收购、租赁、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性住房补贴的发放管理和各项补贴的发放;处理城镇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城市棚户区(老城区)负责城市安置房的统计管理。(5) 市场管理处(法律法规处)负责起草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管理房地产租赁市场;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市场、房屋权属、住房面积、商品房预售(售)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培训、行政许可等工作,房地产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务;负责处理房地产各项政策、房地产遗留问题和各类房地产权属。(6) 执法监察处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局属单位执行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接受控告、控告、控告,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预售资金的监督查处;负责房地产估价、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企业诚信档案管理。(7) 房地产信息处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行业信息的收集、交流和上报。(8)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市区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并监督管理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配置的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督。(9) 房管部门(邢台市居委会办公室)负责公房和廉租住房的产权管理、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租金征收、公房销售的审批、公共部分售后的维护等工作,制定本市公房租金标准,负责市领导周转房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公共财产的管理验收、法院对公共财产的判决、财产的终止和本单位房地产的注销等工作负责城市非自有房地产的管理,负责全市相邻不同性质房屋的管理;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改革的政策措施本市住房制度;负责审查各县(市)房改方案;负责城镇房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审批;负责本市住房补贴的审批。(10) 邢台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起草;负责危旧房的管理和安全鉴定;负责改造项目的初步审批;负责本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调查危旧房现状,建立数据库;负责年度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危旧房改造项目的管理、协调、调度和监督。(11) 行政许可服务科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行政许可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审查和服务职责。(12)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13) 监察室协助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明纪律,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4) 直属单位党委负责党务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妇联工作;负责局党组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工作全面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机关)创建工作;负责全处级干部备案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等工作。
关键词: 房管局 邢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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