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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人事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3 14:17:30 浏览次数:856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贯彻市委的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行监督。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人才区域合作。负责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制定城乡就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协调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制定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相应的计划,实施预防、调控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和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负责编制中央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付分配方案,市专项基金和调节基金,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算,承担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全民保险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职工职业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并实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负责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带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规范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综合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集体和政府工作人员、集体奖励的规定,对事业单位和主管机关(部门)的奖励行为进行记录和监督。落实全省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工资确定、增长和支付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全面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工作,根据授权,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农民工综合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制定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全市劳动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外交流培训工作。指导各城区、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8个部门、36个事业单位(含23个个体社会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潜江市建设街80号,电话:0728-624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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