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771--2234309,到学校注册地址:长冈路68号,广西南宁,详情请登录官方网站。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怎么样?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怎么样?
1、杂费(1)普通学生杂费:165元/生。第(2)学期外借学生杂费:700元/人。学期2、作业费:10元/人。。。[点击查看全部收费]
本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的信息,请致电我们获取更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介绍: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是南宁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是自治区普通高中一年级的学校。校园占地74亩,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学校共有三栋教学楼,一栋是集理化生物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室、语音室于一体的综合性教学楼,一栋600人热水供应系统的学生公寓楼,一栋教学楼和一栋教学楼正在设计建设的办公综合楼将于2009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拟建的多功能体育博物馆已获批,教育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现有教职工156人,其中中高级教师109人,其中市级教学骨干教师31人,研究生学历21人,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a级人才1人,乙级人才6人,出国深造教师1名。近三年来,获市级以上奖励100余人次。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快速稳定提高。重点高中招收的初中生逐年增加。每年都有部分学生跨入全市高考最高水平的行列,成绩斐然。高中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年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曾获市高考成绩进步奖、市高三毕业班工作二等奖。2007年,高考在校生159人,上网率达80%。在高考备战中,学校重点培养艺术类考生。近三年来,53名艺术、音乐、舞蹈类考生上了本科线,上线率达95%,成为高考新的亮点。近三年来,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有1000多人。
学校是南宁市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社区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还荣获自治区“贯彻落实体育与卫生两条规定优秀学校”和“卫生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政教部多次荣获南宁市先进集体荣誉,校团委多次被评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南宁市教育局“红旗团组织”和“拔尖”团组织。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初中)注册?
南宁市2013年小学招生参考:南宁市第十九中学
一、招生范围:
长岗路(以三里以西为界)官桥村2-5组,含三里)、燕子岭、长冈路伊利、二里、六里、七里,民主路(东侧有铁路)、望州南路、长岗村1-4组、建政东路、长兴路。
二、入学条件:
1.父母和学生常住户口,学生本身属于适龄青少年。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2名年满人员子女。
3.(3)父母在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乡镇除外)工作,父母及户籍均在南宁市市区外的外来务工人员,与父母暂住在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除乡镇)和申请入学的政府安排随迁子女。
三、《关于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1)适龄青少年(包括残疾适龄青少年,(下同)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按其实际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1.适龄未成年人的户口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应当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实际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子女办学校的适龄青少年(见附件一),应当招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机构的儿童学校。家庭住址与单位所办学校的距离超过3个以上公交站点(不含3个站点),需要进入住所附近的服务学校的,由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初中阶段持单位出具的有效意见证明和家庭住址(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等)可到家庭住址所在区。
3.小学毕业后,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继续在特殊教育学校(班)学习,也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就读初中。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二周岁以上人员的子女,按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3)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
1.市招办将根据市区初中招生情况,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就近到初中审核申请材料。
2.如果提供的材料全部合格,学生和家长可以直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和家长不需要在本市申请。
3.市直机关招收安置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享有与在校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具有正规的学籍,参加各种活动,评出优秀学生。完成学业后,将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是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居住房屋产权证、房屋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三是父母的就业证明(其中一份:营业执照、劳动就业合同),学生原就读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由镇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统一核发。
(4)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初中(含民办初中)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初中要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依法从考试就近录取,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和考试来选拔新生,也不能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四、报名时间:7月1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