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771-2432214,学校地址:南宁市中华路51号,广西,详情请登录官方网站。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怎么样?
你好,亲爱的老师!我想问一下你们还招收学生吗?我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第一中学。今年的高考成绩是5b3c 1C,总分是C。虽然成绩不是很好,但我想去上学,老师会努力的。我希望老师能给我一个机会。我来自永宁区,希望能录取我。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收费多少?
收费标准:学费:590元/生选择费:1700元/生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的信息,请致电我们获取更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初中部)简介:
学校建于1963年,位于市中心中华路51号,人民公园后面,美丽的天地花园相得益彰。校园是读书的好地方,交通也很方便。现有教学班36个,初中18个班,高中18个班。学校有1800多名学生。学校拥有独特的实验楼和现代化氛围的综合楼、教学楼。有先进的公共多媒体教室、体质室、电脑室、音乐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钢琴室、漂亮的塑胶跑道和标准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等体育设施。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发展”,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一代又一代13名中学生的长期不懈努力,十三中从一所只有十几个班的学校,发展成为一所吸引力强、影响力大的现代化学校,上级放心、师生幸福、家长满意、社会赞誉、特色突出、品牌响亮的现代优势素质广西普通高中一级学校。
学校现有教师134人,其中省级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46人,中级以上专任教师占95%;全市教学界明星1人,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广西名师培养对象1人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人,市级学科带头人7人,园丁工程教师6人,市级骨干教师68人,研究生教育17人。十三中教师群体是一个团结奋斗的群体。曾获南宁市首届课堂教学技能竞赛组一等奖、南宁市中学优质班级评比组一等奖。近年来,有1000多名教师参加了各种竞赛,并获得了国家级、区级和市级奖项。2007年荣获2007年全国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应用成果展“优秀应用团队奖”,2002年至2010年荣获“英特尔®;未来教育与项目教学应用优秀学校奖(广西唯一获奖单位)
”?
2014年,南宁市初中招生信息汇总表
2014年南宁市第十三中学招生指南
一、招生范围:
唐山路(含格力)、中华路铁堂巷、中华路1号巷、人民路北伊犁、中华路(火车站以东)和中华路芦溪伊利、友爱南路(中华路-人民路)、安宁路、虎丘村、望州路(含格力)、景观路。
二、入学要求:
2014年计划招生7个班300人。
1.父母和学生本身都有永久居留权,学生本身属于学龄青少年。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2名年满人员子女。
3.(3)父母在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乡镇除外)工作,父母及户籍均在南宁市市区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暂住在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除乡镇)和申请入学的政府安排随迁子女。
三、《关于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1)适龄青少年(包括残疾适龄青少年,(下同)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按其实际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1.适龄未成年人的户口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应当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实际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子女办学校的适龄青少年(见附件一),应当招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机构的儿童学校。家庭住址与单位所办学校的距离超过3个以上公交站点(不含3个站点),需要进入住所附近的服务学校的,由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初中阶段持单位出具的有效意见证明和家庭住址(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证明等)可到家庭住址所在区。
3.适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后,可以继续在特殊教育学校(班)学习,也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就读初中。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二周岁以上人员的子女,按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3)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
1.市招办将根据市区初中招生情况,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初中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2.如果提供的材料全部合格,学生和家长可以直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和家长不需要在本市申请。
。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享有与在校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具有正式的学籍,参加各种活动和评价,完成学业后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是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居住房屋产权证、房屋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三是父母的就业证明(其中一份:营业执照、劳动就业合同),学生原就读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由镇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统一核发。
(4)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初中(含民办初中)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初中要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依法从考试就近录取,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和考试来选拔新生,也不能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四、附表
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