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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介绍:
株洲中等职业学校是由株洲市艺术学校、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株洲市旅游学校组成的国家重点职业学校。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之一。是中国“兼职兼学”职业教育模式的100所试点学校之一,是香港市町田文化教育机构英语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培训基地、服装培训基地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学校位于株洲市政府投资近亿元的城市园林天鹅湖公园,占地169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学校环境优雅,拥有株洲市最美的滨水花园校园。校园布局独特,教育氛围独特。2010年,作为首批三所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将整体迁至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办学条件达到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学校有214名教师。其中特级教师1人,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10人,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6人,高级教师53人。现有艺术、幼儿教师、电子商务、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艺术、商务英语、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专业的学生3800余人。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完善。设有机房、电子演播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网络中心、演艺厅、培训厅、钢琴室、语音室、羽毛球训练中心、演播室、模拟餐厅、模拟室、练习厂等技能训练和操作场所。学校是株洲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实验单位。2005年以来,学校全面开展教学改革,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在株洲市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2008—2009年,参加全省技能竞赛,获一等奖7项,二等奖2项,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1枚金牌和1枚银牌。2008年,株洲职业学院专业教育水平评估共有五大类。株洲职业学院计算机专业、幼儿教师专业居全市首位。学校拥有博卡拉中国教育城大型网站,是培养计算机人才的大型综合性IT培训基地,受到教育部、省市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和重视。学校在全国拥有100多个稳定的实习和就业基地,并在深圳、东莞、上海等地设有就业办公室,为实现高质量的实习和就业安置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校与武汉音乐学院、香港教育基金会合作成立了七个专业,包括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计算机信息技术、商务英语和旅游等,依托市场。学校现有学生2700人,形成了以英语、艺术、旅游为主导的多层次、多层次的办学特色。它先后培育了唐灿、邱潇、万正、黄江等明星人物,如郭立、周琼、盛淑雯等纷纷涌现;。
湖南省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注册?
《2014年湖南省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的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全市高中招生1:1的一般职业比例要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有序招生,促进各类学校教育协调发展。
二、招生对象
以初中毕业生为主,招收原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失业青年。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由在职青年、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失业青年组成。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为优化专业资源设置和专业布局,市教育局在2012年专业整合的基础上,对2013年职业学校招生专业进行了评审。各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秋季专业设置必须符合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日历教育专业设置评估确认结果通知》一致。
市教育局根据各职业学校现有条件和规模,下达了各职业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总数,计划外招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抽样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但2012年复试结果仍为“不合格”,2013年停止招生。
四.招生办法与学籍管理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在网上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凭高职院校毕业证书进行报名。原初中毕业生、原高中毕业生等学生,可持毕业证和学生院校相关证书直接前来招生。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各高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各县市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初中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积极填报和填报我市职业学校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原高中毕业生(含高中毕业退役士兵和返乡农民工)。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制,主要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普通高中生可调到中职相应年级(毕业年级除外)。学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可以转中职,但不能转普通高中。
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两个女性家庭因家庭贫困不能继续学业的女孩,实施职业教育阳光工程。我市职业学校除按政策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外,还将根据学生家庭情况给予其他必要的补贴。
各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尊重学生自主选择职业学校和专业,不得设置人为障碍。
各招生学校应按市教育局要求及时上报新生入学数据。招生工作结束后,应按湖南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学籍登记。学籍要求另行通知。
五、招生宣传
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教育局将在区域主流媒体发布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公告、区域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信息和国家职业教育重要政策法规。今年初中毕业考试前,各县市教育局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一)市教育局统一编印株洲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招生政策传单等宣传资料。各县市教育局不得自行印制招生指南。
(2)5月下旬,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开展校园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各县市教育局要配合市教育局派出的宣传组,积极协调安排辖区内初中做好组织工作。宣传组和生源学校要按要求按时向应届毕业生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使每位初中研究生及其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职业学校招生材料发放情况和家长政策知晓情况进行核查。
(3)开辟职业教育宣传的新闻媒体专栏。市教育局将在株洲主流媒体发布我校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学生和家长也可以点击“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南”窗口,通过株洲教育网站进入学校介绍页面,了解职业学校和专业设置情况。(4) 各乡镇、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鼓励招收原初中、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政策措施,并积极动员上述人员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人员,以获得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
(五)列入《株洲市职业院校2013年招生简章》的外地高职院校,由市教育局审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监管职业院校异地招生,防止违规招生。
六、招生组织
为加强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领导小组。钟燕为组长,徐晓芳、闫先明为副组长,职业成人教育处、监察处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下设职业成人教育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政策的落实。
,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县市区教育局年度考核,开展中职招生专项表彰活动。
,招生和招生宣传。
七、招生纪律
(1)各生源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抵制、拖延或召回2013年株洲职业学院招生规则;
(2)禁止所有生源学校和教师利用手中的学生信息向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获取非法利益;
(3)严禁所有生源学校和教师买卖学生;
(4)严禁职业院校未经安排直接在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5) 禁止职业院校以招收学生为目的,组织初中生出国旅游、参加夏(冬)夏令营和打假;
(6)严禁职业院校相互诽谤招收学生;
(7)严禁职业院校在招生前和录取期间向学生收取保证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
各县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纪律规章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