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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4 00:10:02 浏览次数:227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营业务:国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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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所属普通高校。学院占地714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30多万册,拥有中外期刊400多种,电子阅览室可同时存取1万余种中外期刊。目前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工4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5人。设有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5个系,共25个普通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就业。此外,学院还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举办成人和远程高等教育、函授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学历层次包括大专、本科、硕士。目前,学院已形成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院坚持产学研一体化发展道路,重视校企合作和校际交流。先后与中国、德国、巴西、新西兰等国多所高校开展人才交流和教育合作,与国内数十家大中型企业保持着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我们的目标是创造一个著名的品牌。我们诚邀世界各地的人才加盟,同心同德,共创河南理工学院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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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学校2014年招生情况:2014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
2014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动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升,贯彻落实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管理招生的精神,做好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章程》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广州大学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

第二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六条教育程度:普通专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第十条办学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司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招生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2014年取得河南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司单独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考试科目和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分为文化考试和职业潜能及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总分为300分(三科各100分)。

2.职业潜力和综合素质评估。根据文化基础综合评价结果,参加专业潜力评估和综合素质评定的考生名单按各专业的比例分别为1∶1.5。

专业潜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为主,总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倾向。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根据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按专业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同分考生按其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科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和英语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双学科”合作招生专业,考生必须在通过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基础上,与企业签订“教育合同”。根据河南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招生办的报批和报批原则,确定河南省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机构的通知》(天教〔2014〕88号)精神,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考省;录取后,考生不得转学到其他学校或专业;未被我院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招生工作由学院在省招生办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录取时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他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高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和复试。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本校就读。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联系。未经请假未及时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新生报到时应携带高中毕业证、身份证和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复试。考生在报名、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身体状况不符合《高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文科3300元/人/年,理工科3600元/人。学年,艺术专业5000元/人。学年;住宿:普通8人400元/人。学年,标准6人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二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司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和招生工作。我校将追究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的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违规招生诈骗。

第二十三条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鼓励各方面优秀学生。以上奖助学金每年考核一次,按时发放。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生经考试合格,可取得五证:1.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二级证书;3.省教育厅颁发的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4.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文凭;河南省工业学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登记证书。

第二十五条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网址:http://www.Hnpi.CN电子邮箱:【邮箱 ;受保护】

电话:0377-63270276 63239580传真:0377-63210238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如有原学校招生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与国家或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市、自治区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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