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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莱山镇塂后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3 00:13:56 浏览次数: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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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家庭作业费为7.1-2年级每学期5元,3-5年级10元,初中15元。制服费是80元。住宿费是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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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一、招生

小学招生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常住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父母(父母或者监护人,下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进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二、调剂

从外地调到我区的初中、小学生,持本人在区常住户口、家长转学或转学证明、转学证明与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并将学生档案,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续。

本区学生转学的,应当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将出具转学证明及本人档案(盖章、盖章),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

由于户籍和家庭住址迁移,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外,初三毕业考试完成初四毕业成绩,小学五年级5月1日后不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应持户口、住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出或转入审批手续。将证件带回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并将手续送到学校。小学不需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直接到两所学校办理。原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签发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接收学校无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对转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和转业干部子女优先照顾;对身体残疾的学生,在转学时给予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处罚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时办理。

。助学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子女。

二、贷款条件

1、农民工子女应办理以下手续:(1)暂住证。(2) 夫妻证明。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经营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者执照。(3) 房屋租赁证明。自己买房的,要提供房产证;租房的,要提供房主的有效证明,经居委会确认盖章后才有效。

2、农民工子女在申请贷款时,应按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就读。目前,我区划定的小学有:金沟寨小学、岐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小学、诸暨小学、新生小学、刘家小学、南窑小学、上坊小学,黄梧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金沟寨学校、岐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石会窑中学、黄梧中学。上述定点接收学校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借阅手续。

3、可借用的其他具体条件包括:(1)驻防部队在边境和岛屿上的儿童;(2)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国商人在当地设立企业;(3)父母从事地勘、边防部队的学生;(四)父母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确需与父母同住的学生;(5) 父母离异、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义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学生,由亲属抚养、监护。

4、其他情况下的人员子女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有关证明、证明和文件,并向所在学区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三、借读学生管理

1、申请学籍时,应将学生的户籍提交教育体育局核实借读学生的情况。在初一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口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能申请学生身份。除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期间,学生在参与学校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比选拔、奖惩等方面享有与芝罘区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的学籍按调出、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年级、学年、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者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4、借读生可与拥有芝罘区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进入小学和初中,但在申请普通高中时,不得申请烟台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

四、费用和资金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时免收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学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学制改革试点学校除外)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部门在拨付杂费和公款时,只负责农民工子女,不负责其他贷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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