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青岛春雨小学报名。青岛春雨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32-4639077,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20号。详情请参考官方网站。
青岛春雨小学怎么样?青岛春雨小学怎么样?
收费标准:1-2年级7.每学期作业费5元,3-6年级10元,每年择校费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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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春雨小学简介:
青岛春雨小学是李沧区政府和市教育局于1998年批准,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主办的唯一一所改革学校。学校有60多名教师和近700名学生。学校先后被评为青岛市标准化学校、青岛市普通民办中小学甲级学校、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青岛市艺术示范学校、青岛市体育运动示范学校、青岛市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被评为先进单位多年来在李沧区从事教学工作。学校成绩斐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在全市享有良好的声誉。学校拥有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队伍,教学专家,专业人才,德育先进,班主任优秀,文明教师“十佳”。几年来,学校坚持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多方面、深入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小班化教学,实施优质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质量教学在该地区排名第一。学校拥有最先进的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各系均配备现代化教学设施,并实现了“班对班”工程。全校教师一机,计算机信息网络覆盖全校各部门。随着学校教育现代化工程的不断推进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学校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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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初中2013年参考资料:青岛春雨小学2013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计划
新年招生:2013年全校计划招生3个班,招生135人。学龄6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为7-9岁。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逐步实行。
1、新年级
招生范围优先录取本街城阳区服务社区户籍和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有空闲学位的,对居住在该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下简称“借读生”)开放。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家长填写《城阳区义务教育延期审批表》,由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因故需要向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学校借款的,由接收学校和接收学校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学校出具借款证明。
三、借读生入学条件及材料
借读生是指户籍在城阳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在完成城阳区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剩余学位,将对借读生开放。
借读生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
1.我区至少一方父母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在我区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保卡或缴费单)。
注:签订或签发劳动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生效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个人社保卡缴费起始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前。
2.在我区至少有一名父母有效的3年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3.我区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
注:有私有产权的,提供房地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发票;有集体产权的,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付款单;商品房,出租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房地产部门出具的正式租赁合同和自入学当年1月至登记当月的水电费;承租集体产权房的,提供入学当年1月至报名当月的租赁协议原件及水电费。
4.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注:一是不得提供私有产权房、集体产权房的材料;二是无私产权房、集体产权房,上述四类资料必须齐全;对无私产权房或集体产权房,上述四类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全或不合格者,不予登记。二是山东省小学毕业的学生在我区报考初中需要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生证》。(由小学研究生院从省学籍管理平台打印,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印章)
城阳区户籍不迁户口、跨街流动的学籍学生的招生办法与借读生相同。
四、新生入学方式、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自2013年起,新生按条件、批次和计算机分配方式按学位数进行招生;凡能收到全部名额的批次,不得采用计算机分配;需要计算机分配的批次,其分配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方案如下:
1、报名时间。
本街城阳区首批社区户籍和非社区户籍新生;
(报名时间:7月15日上午8:00-11:30,2013)
城阳区第二批未登记在册的适龄儿童在流亭街拥有私有产权房的新生(房屋产权人为“六老”之一);
(登记时间:2013年7月15日13:30-16:30)
第三批贷款学生符合我区录取条件。
(登记时间:2013年7月16日8:00-16:30)
2、登记方式。
,并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贷款学生时,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确定的学校(学校名单附后)进行报名,然后依次确定两所志愿学校。借读生只能选择局属学校或街道一所学校报名。他们在他们住的地方以外的地方找不到学校。学校不接收本行政区域外的借调学生。
五、《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学校积极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要求入学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制度。
六、有关要求
(1)依法保证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确保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将根据《教育法》和《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管理办法》(青政发〔2002〕61号)精神,认真履行“义务”,新生入学前应发出入学通知书;开学后未到学校的,应及时通知学校各方面工作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确保入学率达到100%。(2) 严格控制学区招生。未经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学校不接受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
(3)为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招生期间,学校设立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