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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级的年杂费为200元,3-6年级的年杂费为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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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一小)介绍:
滨城第一小学前身为惠民特科烈士子弟小学,成立于1952年10月。学校是首批省级重点小学和省级标准化学校之一,学校东西院占地38109.37m,建筑面积16852.73m。
滨城第一小学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首批省级重点小学、省级标准化学校和省级教学示范学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25557平方米,教学班36个,教职工115人,学生2405人。实施“质量立校、创质量、创品牌”战略,实施“和谐校园”建设,全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师生和谐发展的教育环境。
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了基础。确立了以德育为第一、教学为中心、新课改为总出发点、科研创新进步、质量取胜的山东省名校总体目标,努力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师资队伍一流,文化底蕴深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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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优生小学2013年参考资料:滨州市滨城区第一小学2013年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黄河二路以北,黄河五路以南(不含市审计局、联通公司,环保局、计生委、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局、樊家二社区、路灯管理所、农机公司),西临渤海七路,东临渤海十一路。
入学条件:自2013年8月31日起,6岁以上儿童
(一)常住人口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产权归法定监护人所有),申请小学的孩子还应提供儿童疫苗接种证明。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的永久性户籍应当与其父母的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父母是户籍户主。
2.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父母在市区有多个住所,以真实居住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户籍和住所由祖父母、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祖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影片中拥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其祖父母、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兵役学校:(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二)父母双方均为政府派往国外的专家、技术人员;(三)父母名下无房地产、无独立固定住所,子女及其监护人的户口、住所长期与祖父母、祖父母在一起(子女的户籍自出生起未迁移);(四)孤儿。
4.在市区未设学区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应持有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的批准文件和手续。,支付有关证明文件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证明文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向城镇常住居民缴纳女学生入学的其他必要手续,到教育行政部门为社区居民子女办理申请手续。
因实际住所搬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可以以新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要有户口簿、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单、单位证明、水电暖费发票和物业管理费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费用,由学校现场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持有房产证并居住在房地产上;2013年起,二手房所有权转移必须在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转让契税时间为准)。
5.同一不动产(住宅)只能作为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入学条件的依据。
烈士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劳动模范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针对旧城改造和城市拆迁,市、县(区)政府对本地区特殊条件人员子女入学作出特殊规定或安排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为了学生的安全,家长除了居住和住房条件外,还应具备长期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不得将监护责任转嫁给非法监护人。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在城镇合法经营1年以上(含1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的父母,应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支付凭证和纳税证明。
一年以上的待遇和劳动保险。
2.在市区与父母同住1年以上(含1年)的儿童。提供市区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批准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父母暂住证和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原件。
3.户口不符合监护和入学条件。提供流出地所在村出具的父母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户籍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并加盖户口所在地乡政府和学校公章。
4.将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纳入计划生育管理。提供流出地和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据。
上述非常住人口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集中登记点)为其子女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滨州市2012年农民工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考试合格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