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莱州市实验小学,莱州市实验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35-2287618,到学校注册地址:小石子口巷4号,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古城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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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家庭作业费为7.1-2年级每学期5元,3-5年级10元,初中生15元。制服费是80元。住宿费是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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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实验小学简介:
莱州市实验小学位于莱州市古城街小狮子巷4号。你可以直接乘1路或6路公共汽车。
莱州市实验小学有36个教学班,2479名学生,109名教师,其中中学高级教师4名,小学高级教师73名。学校坚持“深化内涵发展,构建和谐学校”的理念,积极实施校舍改扩建工程,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居全市首位,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教育现代化日新月异。学校投资800多万元,完成了一期改扩建工程。学校拥有高标准教室36间、多媒体教室1间、多媒体语音室2间、网络机房2间、实验室2间、美术室1间、音乐室2间、科技室2间、劳动技术室2间。微机总数已达300多台,率先实现教师一机化,校园网覆盖全校。教育是基础,德育是第一位的。学校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它以修养教育为突破口,以德育实践为主渠道,全面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模范家长学校”、“山东省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山东省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烟台市小市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等。教学中心,质量第一。要坚持“教研促进、师资培训拉动、学科带动、精品课程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荣获山东省新课程标准网络资源开发与研究成果一等奖,烟台市英语立体教研先进学校。有30多名教师在地级以上开设了高质量的课程。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90余篇。学生唐祥杰在全国“中国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五年级毕业考试成绩多年保持全市领先。艺术教育,多姿多彩。在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上,京东鼓《小猫咪钓鱼》获全国大众文化政府最高奖、明星奖;儿童合唱团《蓝色多瑙河》获“和平颂&中国蓬莱国际合唱节”一等奖;学校合唱团也将赴泰国参加今年夏天曼谷国际儿童合唱节。学生蒋晓月在全国首届“梅花奖”儿童戏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美术教育示范校”、“烟台市素质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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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年儿童推广参考资料:2013年莱州市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简章:
一、招生
小学招生:按照学区就近招收6岁适龄儿童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常住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父母(父母或者监护人,下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二、转学
初中、小学生异地转学到我区的,应与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持本人在本区的常住户口、家长的转学或转学证明、转学证明并将学生档案,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续。
持有效证件到其他学区转学的学生
。学校批准后,出具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盖章、盖章),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
由于户籍和家庭住址迁移,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外,初三毕业考试完成初四毕业成绩,小学五年级5月1日后不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应持户口、住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出或转入审批手续。将证件带回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并将手续送到学校。小学不需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直接到两所学校办理。原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签发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接收学校无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对现役军人子女和转学的军队干部子女,要优先照顾;对身体残疾的学生,要在转学时给予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处罚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时办理。
一、贷款学生的定义
一、贷款学生的定义
在芝罘区普通中小学学习的所有在芝罘区没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和青少年都是贷款学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子女。
二、贷款条件
1、农民工子女应办理以下手续:(1)暂住证。(2) 夫妻双方的就业证明。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经营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者执照。(3) 房屋租赁证明。自己买房的,要提供房产证;租房的,要提供房主的有效证明,经居委会确认盖章后才有效。
2、农民工子女在申请贷款时,应按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就读。目前,我区划定的小学有:金沟寨小学、岐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小学、诸暨小学、新生小学、刘家小学、南窑小学、上坊小学,黄梧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金沟寨学校、岐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石会窑中学、黄梧中学。上述定点接收学校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借阅手续。
3、可借用的其他具体条件包括:(1)驻防部队在边境和岛屿上的儿童;(2)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国商人在当地设立企业;(3)父母从事地勘、边防部队的学生;(四)父母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确需与父母同住的学生;(5) 父母离异、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义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学生,由亲属抚养、监护。
4、其他情况下的人员子女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有关证明、证明和文件,并向所在学区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三、借读学生管理
1、申请学籍时,应将学生的户籍提交教育体育局核实借读学生的情况。在开始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能申请学生身份。除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期间,学生在参与学校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比选拔、奖惩等方面享有与芝罘区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的学籍按调出、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年级、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者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4、借读生可与芝罘区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进入小学、初中,报考普通高中,但不得报考烟台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四、费用和资金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时免收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学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学制改革试点学校除外)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部门在拨付杂费和公款时,只负责农民工子女,不负责其他贷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