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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怎么样?
近年来,学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2009年4月,学校成为全国“班对班、厅要用”大会的主会场,并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得到与会官员和委员的一致认可。今年4月以来,学校先后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千名教育同行和专家来校参观。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经验先后被《中国教育报》、《中国电化教育》、《现代教育》等媒体报道。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山东省电化教育先进单位、电化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十佳师德建设单位、标准化学校、首批教学示范学校,全国少先队红旗队等荣誉称号。经省教育厅推荐,已成为“全国600所名校”之一,被中央教育学院列入全国“百所特色学校案例”。
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收费多少?
每生家庭作业费为7.1-2年级每学期5元,3-5年级10元,初中生15元。制服费是80元。住宿费是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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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介绍:
工人子弟小学创建于1931年,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11号。学校占地面积7497平方米,有教学班20个,学生868人,教职工57人;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发展,学校逐步从薄弱学校发展成为以校本培训、群众教育、科学研究为一体的全国名校,现代课堂教学与民主学生管理。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参观学校,全国13万余名教育界同仁到学校参观学习。
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注册?
2013年山东省幼儿园招生信息:2013年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招生信息
学区:艾木里西北大街北路140-162北路49-66北路67-139大海阳东街11-21大海阳路1号19.138.145-149.152-155.161大海阳路3-6.21-43大海阳路46号—52.*53大海阳南街、东来兴光华巷、光明巷、光山胡同、海港路、红星街、后海崖、华丰街、环海路、集贤街、经纶街、利丰街、龙胜巷、明春巷,南街128.129南街159-165.167-171南街176-199南街202-256青年路19.30.33.86.35-36.14ABC.15青云里三明街世昌街世昌街平房世昌西街天河巷天河巷卫根街文化宫西街37.43西街1-14.西街28-42号135.143-186西街67-68.88.93.110西来星新西河路131-140.146-155西盛街西胜四巷西胜五巷小南虹街新安街新春里新建东巷新开街北街燕坊街南街艳芳街中街阳春永安区颐和巷西里榆顺巷3-4.16.43-44玉顺巷5-15兆贤巷
招生简章:
一、招生
小学招生:按照学区就近招收6岁适龄儿童的原则,保证适龄儿童入学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常住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父母(父母或者监护人,下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二、调剂
从外地调到我区的初中、小学生,持本人在区常住户口、家长转学或转学证明、转学证明与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并将学生档案,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续。
持有效证件到其他学区转学的学生
。学校批准后,出具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盖章、盖章),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
由于户籍和家庭住址迁移,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外,初三毕业考试完成初四毕业成绩,小学五年级5月1日后不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应持户口、住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出或转入审批手续。将证件带回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并将手续送到学校。小学不需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直接到两所学校办理。原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签发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接收学校无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对现役军人子女和转学的军队干部子女,要优先照顾;对身体残疾的学生,要在转学时给予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处罚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时办理。
借读生招生指南:
一、借读生的定义
在芝罘区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在芝罘区无正式常住户口的少年儿童均为借读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子女。
二、贷款条件
1、农民工子女应办理以下手续:(1)暂住证。(2) 夫妻双方的就业证明。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经营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者执照。(3) 房屋租赁证明。自己买房的,要提供房产证;租房的,要提供房主的有效证明,经居委会确认盖章后才有效。
2、农民工子女在申请贷款时,应按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就读。目前,我区划定的小学有:金沟寨小学、岐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小学、诸暨小学、新生小学、刘家小学、南窑小学、上坊小学,黄梧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金沟寨学校、岐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石会窑中学、黄梧中学。上述定点接收学校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借阅手续。
3、可借用的其他具体条件包括:(1)驻防部队在边境和岛屿上的儿童;(2)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国商人在当地设立企业;(3)父母从事地勘、边防部队的学生;(四)学生的父母离异或无监护能力的;(四)学生的父母离异、无监护能力的,由他们的亲属抚养和监督。
4、其他情况下的人员子女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有关证明、证明和文件,并向所在学区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三、借读生管理
1、申请学籍时,应将学生的户籍提交教育体育局核实借读学生的情况。在开始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能申请学生身份。除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期间,学生与芝罘区其他学生在参与学校学生活动、社区组织、评价选拔、奖惩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的学籍按调出、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年级、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者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4、借读生可与芝罘区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进入小学、初中,报考普通高中,但不得报考烟台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四、费用和资金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时免收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学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学制改革试点学校除外)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部门在拨付杂费和公款时,只负责农民工子女,不负责其他贷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