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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7 02:52:47 浏览次数:541
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主营业务:国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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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费15元,书本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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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简介:

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是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市级实验小学。位于明珠路中段,东接大洼社区,西连向阳社区。学校计划占地36亩。一期工程包括一栋办公楼、两栋教学楼和一栋实验楼,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总投资1500多万元,可容纳40个教学班的2000名学生。该校于2008年8月入学。学校设有电脑、多媒体、图书、阅读、实验、舞蹈、国画、素描、武术、手工艺、书法等特色教室,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天堂。学校拥有一支德高望重、业务精湛、实干进取的干部教师队伍。全校100多名教师合格率100%,其中本科学历71%。学校拥有省市优秀教师、教学专家和优秀班主任20余人。教师获奖,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00余篇。

学校遵循“抓标准、打基础”、“创特色、谋发展”、“创名牌、建名牌学校”的办学计划,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服务和树立;办学宗旨是为学生培养成长的舞台;关注他们的心灵,张扬他们的个性,开发他们的潜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和谐发展。学校以课堂教学为核心,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积极开展“阳光体育”、“以课为选修”的特色活动。走上了依法办学、质量立校、人本强校、特色强校的坚实道路,努力打造一所让学生快乐、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近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校被确定为国家养成教育实验学校、泰安市体育艺术实验学校、山东省中外经典名著阅读享受实验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王羲之书法特色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泰安市标准化学校”、“泰安市校园文化AAA学校”、“泰安市平安和谐校园”、“泰安和谐校园”,“泰安和谐校园”、“泰安市优秀家长学校”;泰安市艺术体育教学先进学校、泰安市普通话示范学校等。

襄阳,借课改春风,画出美好的明天,托起明天的太阳!




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泰安优生小学参考资料:2013年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平阳河东、青云路以南、青云街一带。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6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具体而言:

1.“户籍住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认定依据)一致,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户住分离”学龄儿童:有住房的家庭,但户籍和住房不在同一学区的,以房地产为准。

3.“三代同住”: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之日起一直在祖父母(祖父母)处,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其他独立的不动产,可根据祖父母的住房情况确定。

4.“无房”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是学区的户籍常住户口,父母无房地产,但经常居住在学区内,以调查核实的实际居住地作为认定依据。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24日

地点:学校办公楼大厅

四、登记方式和要求

1.“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家长证,房产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件。

2.“户分离”适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户籍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上一年度水电缴费证明、计划生育管理证明、教育局证明。

3.“三代同住”适龄儿童:除同2份材料外,还应提交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与祖父母血缘关系的材料。

4.有户籍但无房的适龄儿童:应提供户口簿(必须是学区内的非农业户籍)、父母身份证和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5.学校将严格按照新教育发展[2013]72号文件规定的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坚持“户籍一致”的优先原则,按照“户籍一致”、“户籍分离”、“三代同住”、“无房户”的招生对象顺序分批招生。当某一批招生已满时,下一批将不再招收。当一批已满,剩余配额少于下一批的数量时,剩余配额可通过抽签确定。

6.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综合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规模、入学需求等因素,确定就读学校继续教育与城市教育能力。

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确需到我校学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在市区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就业证明。就业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为准;

(2)暂住证;

(3)流出地计划生育政策符合证明;

(4)户籍;

(5)监护人身份证;

(6)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异地学习证明(新泰市以外的,提供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应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

2.对于提供的材料,学校将配合公安、房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请在承诺书上签字。

3.因故不能提供房产证的,提供下列有效证件之一的:,可确认为现房家庭住所:

(1)已购买商品房且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应提供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和住房付款专用发票。

(2)房产证抵押的,应当提供抵押房产证复印件,由经营者和负责人签字,加盖抵押人公章,并附抵押贷款协议书和经营者联系电话等,可以作为房产证的替代品。

(3)引进人才入住单位或企业公寓,须提供单位证明和市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4.经核实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我校将于8月31日发出录取通知书。

5.请于8月31日来学校领取原件。

6.。

电话:7072328
关键词: 新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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