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河口区河安小学,河口区河安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46-3631059,到学校注册地址:河口合兴路666号山东省东营市辖区。
河口区河安小学怎么样?河口区河安小学怎么样?
作业费:每学年1-2年级15元,3-6年级20元;课本费:1-2年级65元,3年级95元,每学年1241元。[点击查看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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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河安小学简介:
当晨曦遇到第一缕阳光时,有一所充满书香和活力的学校,那就是东营河口区河安小学。
为优化城市学校布局,改善基础教育教学条件,2009年区委、政府投入4000多万元实施河口区河安小学建设工程。校园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势开阔平坦,环境适宜,公共设施完善,学生学习方便。学校占地面积77976平方米,建筑面积11680平方米。建筑主体为三栋教学楼,由一条贯穿南北的走廊相连。东侧为教学活动区,西侧为办公实验区。已基本建成两个篮球实验场、一个足球场和两个足球场、一个足球场和一个标准足球场。设有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艺术教室3间,综合活动室2间,电脑房2间,阅览室2间,实验仪器室2间,舞蹈教室1间,图书馆1间,体育器材室1间,音乐器材室1间,艺术器材室1间,卫生室1间,社区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各一间。教学用房和功能用房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图书馆藏书43772册,报刊98种。电脑配备学生电脑1台,专任教师1台,多媒体课36个。信息交换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1412名学生,70名专职教师。高级职称教师6人,中级职称教师26人,初级职称教师38人。有省级优秀教师1人,市级优秀教师2人。有20多名城市教学专家和师德标兵。
学校作为新建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推进课堂教育改革,有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加快教师理论专业素质的成长;大力开展读书活动,扩大教育外延,挖掘自我教育的无限潜力;与家长一道,脚踏实地地开展课堂工作,培养学生的美好生活学习习惯。全体员工学习严谨,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勇于启迪,勇于求真,尊重人格,爱护灵魂。用智慧点燃智慧,用人格引领人格,用意志激发意志,用真情传递真情。贺安小学将踏上理想教育的大车轮,扬帆起航,奋进,向着学校教育成功的彼岸迈进。
河口区河安小学注册?
《山东省2013年儿童升入小学参考资料:河口区河安小学招生信息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
小学招收6岁以上(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学习程序到服务区内的学校登记。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登记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调剂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盲聋(哑)适龄儿童将于8月16日至18日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8月20日上午,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学生入学材料和名单。
8月20日至24日,区教育局会同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对学校招生材料进行了联合审核。
8月26日起,学校将通知学生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三、河口城区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分为河滨路和德胜街,河滨路以北划分为北区,二路小学负责接收服务区内的学生;河滨路以南至德胜街为指定区域作为中区,区实验学校负责接收服务区的学生;德胜街以南划分为南片区。贺安小学负责接收服务区的学生,继续招收南旺、广河、三义河、协胜、新河、新胜等6个村的学生。
四、入学所需证明材料
(1)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地址页”,索引页及子女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证”);(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房屋所有人及房屋地址”)。
2.初中: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小学阶段不在原服务区学习的,必须提供转学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1)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在校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招生服务区;②户口本原件、现居住地暂住证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③ 流出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④ 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①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②现居住地户口簿、暂住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复印件一份;④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劳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初中: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学校的学籍档案。小学阶段不在原服务区学习的,必须提供转学证明。
五、有关要求
1.经六部门和学校批准,属于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将坚决予以退回。在两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户籍所在地录取。
2.因户口迁移、户口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办理户口迁移、户口变更证明材料的时间必须在7月31日前。
3.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户籍户籍户主应为其父母。户主非父母的,除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变更监护或者监护权的证明(由司法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
4.盲聋(哑)儿童应免费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镇(街道)要做好盲聋(哑)残疾儿童入学的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其他肢体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