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35-2425717,到学校注册地址:南石里村,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峰路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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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家庭作业费为7.1-2年级每学期5元,3-5年级10元,初中生15元。制服费是80元。住宿费是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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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简介:
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历史悠久,遗产丰富,人才辈出,是学生的摇篮和教师成长的沃土。学校拥有一支团结、务实、高素质、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包括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体育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以开放的教育理念、领先的科研水平、良好的素质、进取的态度、敬业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作风,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一批又一批优秀学生。学校以“开发潜能、发展个性”为教育理念。从整体改革实验到差异化教育研究,从二次循环活动的尝试到网络环境下创新教育的思考和教学模式的探索,学校抓住现代教育最敏感的话题,走在教育改革的前沿。学校始终坚持“品牌、质量、服务”的理念。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以一流的教育质量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形象,赢得了社会的赞誉。
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注册?
山东省2013年儿童推广参考资料:2013年莱州市文峰路街道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简章:
一、招生
小学招生:按照学区就近招收6岁适龄儿童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常住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父母(父母或者监护人,下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二、转学
初中、小学生异地转学到我区的,应与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持本人在本区的常住户口、家长的转学或转学证明、转学证明并将学生档案,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续。
持有效证件到其他学区转学的学生
。学校批准后,出具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盖章、盖章),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
由于户籍和家庭住址迁移,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外,初三毕业考试完成初四毕业成绩,小学五年级5月1日后不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应持户口、住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出或转入审批手续。将证件带回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并将手续送到学校。小学不需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直接到两所学校办理。原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签发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接收学校无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对现役军人子女和转学的军队干部子女,要优先照顾;对身体残疾的学生,要在转学时给予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初办理。
借读生招生简章:
一、借读生的界定
凡无芝罘区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芝罘区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借读生包括两类,一类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人员子女。
二、借读的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具备以下手续:(1)户口暂住证明。(2)夫妻双方的务工证明。在单位打工的应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自办公司或其它经营机构的应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执照。(3)房屋租住证明。自买房屋的提供房产证;租住房屋的应由租住房房主提供有效证明,居委会证实盖章后方为有效。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要按照其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入学。目前我区暂时指定接收的学校,小学为:金沟寨学校、奇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路小学、珠玑小学、新胜小学、刘家小学、南尧小学、上坊小学、黄务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为:金沟寨学校、奇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世回尧中学、黄务中学。上述指定接收的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应及时为其办理借读手续。
3、其它可以借读的具体条件包括:(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2)在本地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外商子女;(3)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或从事流动性较大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4、其他情况下的人员子女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有关证明、证明和文件,并向所在学区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三、借读学生管理
1、申请学籍时,应将学生的户籍提交教育体育局核实借读学生的情况。在开始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能申请学生身份。除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期间,学生在参与学校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比选拔、奖惩等方面享有与芝罘区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的学籍按调出、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年级、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者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4、借读生可与芝罘区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进入小学、初中,报考普通高中,但不得报考烟台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四、费用和资金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时免收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学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学制改革试点学校除外)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部门在拨付杂费和公款时,只负责农民工子女,不负责其他贷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