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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新石路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6 02:11:03 浏览次数:284
芝罘区新石路小学主营业务:国家初级中学,
欢迎光临芝罘区新石路小学注册,芝罘区新石路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提供了广大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535-6251825,到学校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新市西路1号,山东省。
芝罘区新石路小学怎么样?
近五年来,新石路小学以“和谐教育,阳光校园”为主题,在各方面工作中大力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语言规范化示范学校、芝罘市绿色学校、芝罘市教育先进单位、芝罘市德育先进单位、芝罘市维稳信访先进单位、芝罘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芝罘区信息技术与应用工作先进榜芝罘区卫生防疫工作先进单位、芝罘区红旗大队、区专业培训先进单位,在全区监督测评中屡获优秀。
芝罘区新石路小学收费多少?
每生家庭作业费为7.1-2年级每学期5元,3-5年级10元,初中生15元。制服费是80元。住宿费是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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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新石路小学简介:

烟台芝罘区新石路小学成立于1983年,位于芝罘区新市西路1号。学校占地面积52058平方米,建筑面积4307平方米,使用面积2121平方米。学校有10个班,300多名学生。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协调发展,以培养“合格加特长”学生为目标。每年组织艺术节、体育节、劳动技能竞赛,为学生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学校多次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区域文艺演出中获得大赛一等奖。许多学生在全国、省、市组织的书画比赛中获奖。

学校设有食堂和宿舍,供学生午休。食堂员工有健康证,食堂购买渠道有保障,三证齐全。学校的医疗卫生设施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配备了兼职保健教师。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课程,定期为师生讲授传染病、口腔保健、良好卫生习惯等内容。每年对师生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学校各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阅览室,藏书7000多册。为了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班上还设立了读书角。现在,教师已经成为每一个学生阅读的自觉行为。

2011年,学校对多媒体教室进行了改造,更换了新的桌椅,并为每个班级安装了班级间的通讯设备。教师将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学设计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相结合,使课堂教学呈现出和谐高效的局面。




芝罘区新石路小学注册?
山东省2013年幼儿园招生参考资料
学区:白石路42-105号、白石街10号、常德街、长虹街、昌黎街、长青街、南街150号、新城街、新光街、新津街、新明街、新浦街,新市路、新市路、信阳街、新昭街、知初路,福井街*6-13.6

招生简章:

一、招生

小学招生实行学区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常住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父母(父母或者监护人,下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二、调剂

从外地调到我区的初中、小学生,应与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持本人在本区的常住户口、家长的转学或转学证明、转学证明并将学生档案,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续。
持有效证件到其他学区转学的学生
。学校批准后,出具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盖章、盖章),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

由于户籍和家庭住址迁移,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外,初三毕业考试完成初四毕业成绩,小学五年级5月1日后不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应持户口、住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出或转入审批手续。将证件带回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并将手续送到学校。小学不需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直接到两所学校办理。原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签发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接收学校无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对现役军人子女和转学的军队干部子女,要优先照顾;对身体残疾的学生,要在转学时给予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处罚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时办理。

一、贷款学生的定义

一、贷款学生的定义


在芝罘区普通中小学学习的所有在芝罘区没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和青少年都是贷款学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子女。

二、贷款条件

1、农民工子女应办理以下手续:(1)暂住证。(2) 夫妻双方的就业证明。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经营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者执照。(3) 房屋租赁证明。自己买房的,要提供房产证;租房的,要提供房主的有效证明,经居委会确认盖章后才有效。

2、农民工子女在申请贷款时,应按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就读。目前,我区划定的小学有:金沟寨小学、岐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小学、诸暨小学、新生小学、刘家小学、南窑小学、上坊小学,黄梧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金沟寨学校、岐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石会窑中学、黄梧中学。上述定点接收学校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借阅手续。

3、可借用的其他具体条件包括:(1)驻防部队在边境和岛屿上的儿童;(2)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国商人在当地设立企业;(3)父母从事地勘、边防部队的学生;(四)父母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确需与父母同住的学生;(5) 父母离异、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义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学生,由亲属抚养、监护。

4、其他情况下的人员子女申请贷款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证明和文件,并向所在学区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三、借读生管理

1、申请学籍时,应将学生的户籍提交教育体育局核实借读学生的情况。在开始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能申请学生身份。除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期间,学生在参与学校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比选拔、奖惩等方面享有与芝罘区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的学籍按调出、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年级、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者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4、贷款学生可与在芝罘区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进入小学和初中,但在申请普通高中时,不得申请烟台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

四、费用和资金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时免收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学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学制改革试点学校除外)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部门在拨付杂费和公款时,只负责农民工子女,不负责其他贷款学生。
关键词: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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