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6 00:58:15 浏览次数:290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主营业务:国家初级中学,
欢迎申请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46-5621620,学校地址:利津县历山路102号,山东省东营市,详情请登录官方网站。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怎么样?
我可以转到这所学校吗?我是七年级的学生。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怎么样?
作业费:每学年1-2年级15元,3-6年级20元;课本费:1-2年级65元,3年级95元,每学年1241元。[点击查看全部费用]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的信息,请致电我们获取更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介绍:

利津第一实验学校是一所实行义务教育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105亩,总建筑面积36421平方米,固定资产1900多万元。有初中教学办公实验综合楼、小学教学楼、小学实验办公楼、教师宿舍楼2栋、学生食堂1间。配备功能齐全的阶梯式视听教室和多媒体教室。设有2间机房、1间语音室、3间劳动技能教室、1间卫生室、5间科技活动室、2个书库,共藏书32750册。现有师生阅览室3间,报刊240余种,历史地理教室1间,音乐、艺术、体育器材室1间,舞蹈室1间,音乐音乐教室2间,艺术教室1间,篮球场3个,足球场1个,排球场1个,室外乒乓球桌6张,单杠、排骨等户外运动器材21件。实验室、仪器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功能用房的数量和面积满足一级标准的基本要求。

学校现有教学班43个,学生1962人,教职工125人。其中,本科44人,大专70人,高中教师9人,中学一级教师30人;小学高级教师11人,小学一级教师22人。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18人;省级教学专家1人,市级教学专家11人,县级教学专家18人;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2人,市级骨干教师1人,市级科研骨干5人;市级兼职教学科研人员1名,县级兼职教研人员17名;省、市级精品课程奖37项。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注册?
山东省2013年参考资料:利津县第一实验小学2013年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全县

招生简况: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

小学新生入学人数为6周岁以上(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登记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调剂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盲聋(哑)适龄儿童将于8月16日至18日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8月20日上午,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学生入学材料和名单。

8月20日至24日,区教育局会同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对学校招生材料进行了联合审核。

8月26日起,学校将通知学生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三、入学所需证明材料

(1)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地址页”,索引页及子女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证”);(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房屋所有人及房屋地址”)。

2.初中: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小学阶段不在原服务区学习的,必须提供转学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1)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在校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招生服务区;②户口本原件、现居住地暂住证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③ 流出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④ 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①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②现居住地户口簿、暂住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复印件一份;④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劳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以上学校
学生身份证明文件
也是必要的。小学阶段不在原服务区学习的,必须提供转学证明。

四、有关要求

1.经六部门和学校批准,属于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将坚决予以退回。在两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户籍所在地录取。

2.因户籍变更、户口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户口迁移、户口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必须在7月31日前。

3.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户籍户主应为其父母。户主非父母的,除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变更监护或者监护权的证明(由司法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

4.盲聋(哑)儿童应免费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镇(街道)要做好盲聋(哑)残疾儿童入学的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其他肢体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关键词: 利津县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