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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胜坨一中怎么样?垦利县胜坨一中怎么样?
学杂费每学期100元,住宿费120元。课本费和作业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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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胜坨一中简介:
垦利县胜坨镇中学位于黄河入海口,地处胜利油田腹地。始建于1970年,原为垦利县第四中学,1987年更名为胜坨中学。200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胜拓一中。2000年9月,它开始建造一所新学校。2004年8月,原胜坨第三中学合并,原胜坨第二中学合并为现在的胜坨镇中学。学校占地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52个教学班,分为东校区和西校区,在校学生2500余人。现有教职工211人,其中高级中学教师36人,一级中学教师95人。在181名专任教师中,本科118人,大专63人。专任教师合格率100%。
目前,学校科学仪器已达到国家一级配套标准,图书、资料、音像设备达到规定要求。实验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用房齐全。有五个不同的领域,即绿化,学校活动,学校生活。校园环境优美,一年四季鲜花盛开,四季常青。
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树立了“以德治国、规范管理、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教学中心,注重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深化课堂教学“五化”;。学校高度重视教育科研的龙头作用,先后承担了多项市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验。省“新课程背景下创造学习过程的实验研究”获得批准。学校现有省级骨干教师1名,市级教学专家5名,县级教学专家35名。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多次被授予“全县教学质量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先后被评为“市十佳初中”、“市级标准化学校”、“电化教育试点学校”、“山东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校”、“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市级标准化窗口单位”;中共东营市共青团工作红旗单位、“市文明校园”、“东营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中小学校本研修重点实验基地”,“山东省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山东省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全市优秀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今天,盛庹中学正在努力实现“百年建设,百年名校”的宏伟目标,以高昂的士气、开拓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坚持不懈的精神。
垦利县胜坨一中注册情况如何?
山东省2013年参考资料:垦利县胜坨一中2013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全区招收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调剂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16日至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将招收适龄盲聋(哑)学生。
(2)注册地
学校注册
(3)入学所需证明材料
1.常住人口子女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账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 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含“房屋产权人及房屋地址”两项内容);(3)原学校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2.非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户籍原件和三年居住证正、副本一份;②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⑤ 一年级必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三年居住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⑤一级必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3)原学校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三、相关要求
(1)适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学校登记证、房屋租赁证、居住证、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有签字并由教育、房屋管理、户籍、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工商等职能部门代签。
。适龄儿童的户籍户籍主管应为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应当提供监护或者监护关系变更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发放的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地址不一致的,学生应按户口簿(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地址入学。
对发现提供虚假择校证明材料的,坚决予以退回。
(3)在新区购房但户籍不在新区的居民,其适龄子女可以回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根据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入学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购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东营区户籍居民应提交原乡计生办(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证明,除户籍证明(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关系的原户口簿,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就业证或营业执照利息卡(正本和副本)。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教育办法实施细则》执行以及对东营市军人子女的优待。军人子女和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与祖父母、祖父母同住,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就近入学服务区入校。
(5)因户籍变更、户口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户口迁移、户口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必须在7月31日前。为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2014年起,流动人口三年居住证办理时间应在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