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垦利县董集中学,垦利县董集中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46-2081172,到学校地址:垦利县东营市,山东省东营市东吉乡政府官邸,详情请登陆官方网站查询。
垦利县董集中学怎么样?垦利县董集中学怎么样?
学杂费每学期100元,住宿费120元。课本费和作业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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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董集中学简介:
东营垦利县董集中学建于1958年,是垦利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确定的标准化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28个,学生1546人,教师97人,其中专任教师80人。
学校坚持“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办学方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了“求真、创新、奉献”的校风,“热情、敬业”的教学风格,“耐心好引导”,以及“学、学、学”的学风;要努力营造一个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学习环境。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目标量化管理制、结构工资制、级科长合同制。学校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逐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了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习质量全面提高。学校的宗旨是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培养健全的人格,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它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学校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健全的德育工作体系、日常管理;“诚信、细节、勤奋、情感、行动、恒心”的原则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以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增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学校坚持科学研究发展教育,着眼未来,注重“严、细、实”,注重学校素质教育和学校特色发展。在教学中,要坚持八项原则:坚持大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终身负责;坚持教学目标管理和日常管理;坚持对教学全过程进行量化检查和评价,大力实践教师基本功,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质量分析会和经验交流会,坚持同级学科教学“五个统一”,坚持贫困生改造,坚持声、体、美、劳教育;坚持建立各学科兴趣小组,培养学生个性。因此,连续四年,学生的毕业考试、入学考试和各级各类学科的知识竞赛或竞赛,在全县同一所学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垦利县董集中学注册?
2013年山东省小学入学考试参考资料:垦利县董集中学2013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东吉乡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调剂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16日至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将招收适龄盲聋(哑)学生。
(2)注册地
学校注册
(3)入学所需证明材料
1.常住人口子女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账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 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含“房屋产权人及房屋地址”两项内容);(3)原学校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2.非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户籍原件和三年居住证正、副本一份;②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⑤ 一年级必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三年居住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⑤一级必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3)原学校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三、相关要求
(1)适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学校登记证、房屋租赁证、居住证、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有签字并由教育、房屋管理、户籍、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工商等职能部门代签。
。适龄儿童的户籍户籍主管应为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应当提供监护或者监护关系变更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发放的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地址不一致的,学生应按户口簿(或居住证)上注明的地址入学。
对发现提供虚假择校证明材料的,坚决予以退回。
(3)在新区购房但户籍不在新区的居民,其适龄子女可以回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根据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入学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购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东营区户籍居民应提交原乡计生办(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证明,除户籍证明(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关系的原户口簿,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就业证或营业执照利息卡(正本和副本)。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简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教育办法实施细则》执行以及对东营市军人子女的优待。军人子女和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与祖父母、祖父母同住,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就近入学服务区入校。
(5)因户籍变更、户口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户口迁移、户口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必须在7月31日前。为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2014年起,流动人口三年居住证办理时间应在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