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应聘牟平区新牟小学,牟平区新牟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报名电话:0535-4217101,到学校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新木里村山东省城市,详情请登录官方网站。
牟平区新牟小学怎么样?
多年来,规范化、特色化的素质教育管理模式,使新木小学各项工作迅速发展。近年来,教师撰写的教学论文和课件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奖300余篇;获得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奖的学生40余名;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学生50余名科技成果、科技幻想画、小论文;学校还荣获“山东省英语立体教学优秀实验学校”、“山东省电化教育试点学校”、“山东省少先队红旗单位”,“山东省小市民道德建设百佳活动奖”、“山东省优秀教育网站一等奖”、“山东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教育系统专业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德育研究先进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
牟平区新牟小学收费多少?
每生家庭作业费为7.1-2年级每学期5元,3-5年级10元,初中生15元。制服费是80元。住宿费是50元。
本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牟平区新牟小学的信息,请致电我们获取更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牟平区新牟小学简介:
牟平区新牟小学成立于1988年8月,现有教学班16个,学生807人,教职工69人,其中1人被评为山东省特级教师,3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专家”;其中10人荣获“烟台市教学专家”、“烟台市名师、著名校长”等市级荣誉称号。
学校成立以来,学校始终把“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把生活的幸福”作为办学宗旨,把“和谐发展、幸福成长”作为办学目标,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逐步向全省一流学校迈进。
推进素质教育,最终要靠教师的素质。几年来,我们从教师实际水平出发,通过阅读教育经典书籍、开展主题行动研究、开展专题培训、网络论坛、教育博客等形式,不断丰富教师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有效地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的基础,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阵地。多年来,学校一直把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作为校本研修的核心工作,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方面不懈努力;全校班级观摩讨论活动,以及明星大赛、随机讲座和网络评课、面对面评议等形式的听课评教活动,可以以听促研,以评促教,有效引导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不断积累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使自己的专业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此,学校专门编印了《新木小学学生行为规范50条》。通过引导学生认真研究行为细节,将细节落实到日常行为中,使每一个细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校开展了一系列以“感恩、关爱、责任”为主题的德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成长。为了促进学生的积极发展,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法进行了改革。通过运用各种“明星卡”从不同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充分肯定学生的闪光点,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荣誉感和自豪感,有效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牟平区新牟小学注册?
2013年山东省初中参考资料:牟平区新牟小学2013年招生信息
招生简章:
一、招生
小学招生:按照学区就近招收6岁适龄儿童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常住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就学的,其父母(父母或者监护人,下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二、转学
初中、小学生异地转学到我区的,应与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持本人在本区的常住户口、家长的转学或转学证明、转学证明并将学生档案,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续。
持有效证件到其他学区转学的学生
。学校批准后,出具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盖章、盖章),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
由于户籍和家庭住址迁移,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外,初三毕业考试完成初四毕业成绩,小学五年级5月1日后不办理转学手续)家长应持户口、住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出或转入审批手续。将证件带回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并将手续送到学校。小学不需要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学手续,直接到两所学校办理。原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签发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接收学校无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对现役军人子女和转学的军队干部子女,要优先照顾;对身体残疾的学生,要在转学时给予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处罚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时办理。
一、贷款学生的定义
一、贷款学生的定义
在芝罘区普通中小学学习的所有在芝罘区没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和青少年都是贷款学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工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子女。
二、贷款条件
1、农民工子女应办理以下手续:(1)暂住证。(2) 夫妻双方的就业证明。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经营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者执照。(3) 房屋租赁证明。自己买房的,要提供房产证;租房的,要提供房主的有效证明,经居委会确认盖章后才有效。
2、农民工子女在申请贷款时,应按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就读。目前,我区划定的小学有:金沟寨小学、岐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小学、诸暨小学、新生小学、刘家小学、南窑小学、上坊小学,黄梧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金沟寨学校、岐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石会窑中学、黄梧中学。上述定点接收学校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借阅手续。
3、可借用的其他具体条件包括:(1)驻防部队在边境和岛屿上的儿童;(2)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国商人在当地设立企业;(3)父母从事地勘、边防部队的学生;(四)父母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确需与父母同住的学生;(5) 父母离异、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义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学生,由亲属抚养、监护。
4、其他情况下的人员子女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有关证明、证明和文件,并向所在学区的中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入学。
三、借读学生管理
1、申请学籍时,应将学生的户籍提交教育体育局核实借读学生的情况。在开始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能申请学生身份。除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期间,学生在参与学校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比选拔、奖惩等方面享有与芝罘区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的学籍按调出、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年级、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者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4、借读生可与芝罘区有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进入小学、初中,报考普通高中,但不得报考烟台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四、费用和资金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指定学校就读时免收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学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学制改革试点学校除外)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部门在拨付杂费和公款时,只负责农民工子女,不负责其他贷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