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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8 10:41:27 浏览次数: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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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怎么样?
宝安中学是很好的学校,口碑很好,宝高建校时间短,宝安中学高一不用补课
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正取按深圳市物价局核定的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择校收费10000元/学年。住...[点击查看完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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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介绍:

  深圳市宝安中学成立于1984年8月,是深圳市宝安区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千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基地,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教席联席学校,深圳市师德师风先进学校,深圳市文明单位。

  学校总占地面积168675平方米,建筑面积136662平方米;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国内一流。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体育馆、游泳池等体育设施一应俱全。公寓式学生宿舍配有空调,24小时热水供应。数字化校园建设全国领先。

  现有初、高中两部122个教学班,学生6100余人,教职工530人。新高中部,规模60个班,3000个学位,面向全市招生。

  名师荟萃,高手云集。其中中学高级教师、副教授 172人,特级教师9人,国家级、省级表彰的教师36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骨干教师、国际化学奥林匹克金牌教练、博士硕士领衔把关。

  一流管理引领一流学风,一流学风带来一流质量。高考成绩连续十年在高位上稳步攀升,列深圳市所有中学前茅。学生多次夺得省市高考状元。2010年高考,一举夺得广东省文科总分状元、广东省理科综合学科状元、深圳市语文学科状元。省、市状元总数列全市第一。2011年高考再创辉煌,文、理科总分全市前100名人数我校占20人,列全市第三。温婉玲同学夺得广东省文科数学学科状元。近五成学生达重点线;本科上线率96.6%,上线人数、上线率均创历史新高。

  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有艺术名校的青年歌星、未来的乐团指挥,也有与北大有约的运动健将;有聪颖好学的高考状元、奥赛冠军,也有志在蓝天的飞行员。学科奥赛走在全省前列,近年来先后有21人夺得全国学科奥赛一等奖。学生辩论队夺得深圳市中学生电视辩论大赛总冠军。

  学校高举"和谐发展,学会生存"的旗帜,鲜明的办学特色擦亮优质教育品牌。

  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社团众多,活动丰富。每年举办清华、北大夏令营,组织学生游学欧美、澳洲。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活动,为学生展示才艺、挖掘潜能创设广阔舞台。

  校合唱团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合唱节比赛获第一名。明年将参加全国第十六届"群星奖"合唱比赛。校管乐团多次代表深圳出访台湾、香港、东南亚,在全国首届校际管乐节中夺得两项一等奖;健美操队和舞蹈队应邀参加了央视颁奖晚会的演出。学校两次被评为"深圳市艺术贡献突出学校"。

  宝安中学国际班,为学生提供了多元选择。浓厚的国际文化氛围,一流的师资配备,小班化的教学辅导。高标准、高起点,突出了名校办一流国际班,优秀学生冲刺国际一流名校。

  课程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科研水平列全省前茅。生存教育在全国首开先河。学校接连获得三项省级大奖。科研成果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实现了全省中小学校此类奖项零的突破;学校荣获广东省第六届普通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德育成果荣获广东省首届德育创新奖一等奖。《应急避险》课程资源获市科技进步奖,实现深圳基础教育零的突破。编写的《应急避险》教材由省教育厅向全省中小学推广使用。受教育部基教司委托我校编写的教材,向全国中小学推广使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众多媒体多次向全国推介该校课改成果、办学经验。

  目前,学校正积极创建全国百所特色学校,向着"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激情迈进。




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招生情况?
2014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招生信息
  2014年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1、107国道以东,新圳路以南,前进路以西区域(包括1、2、3、4、5、6区等)。

  2、前进路以东,裕安二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包括1、2、3、4、5、6、14、15、16、17、18、19、20、21、22、23、26、27、28区等)。

  3、广深高速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南区域(67、68、69、70、71、72区)。

  招生对象: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1+5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招生办法:

  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通过居住证时间予以证明)。特殊人才子女和特长人才培养对象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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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

  1.107国道以东,新圳路以南,前进路以西区域(包括1、2、3、4、5、6区等);

  2.前进路以东,裕安二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包括1、2、3、4、5、6、14、15、16、17、18、19、20、21、22、23、26、27、28区等);

  3.广深高速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南区域(67、68、69、70、71、72区)

  2013深圳市宝安中学初中部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1+5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一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交A4纸张的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初一招生步骤

  1.宣传发动(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中学位申请指引,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4月20日至5月5日)。全区启用初中网上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对照《2013年秋季宝安区公办学校报名范围、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所在学区的学校在网上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

  3.交换跨区上学名单(5月6-8日):与其他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和入学资料。

  4. 学校初审(5月9-12日)。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见附件3)。

  5.数据整理(5月13-19日)基础教育科整理网上学位申请数据。

  6.部门审核(5月20日至6月16日)。各职能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7.学位安排(6月21-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和各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区和本街道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8.检查核准(7月1-5日)。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

  9.公布名单(7月6-7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各中学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10.新生报到注册(7月10日前完成)。各初中在7月10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区教育局和各街道教育办分别决定城区公办中学和街道公办中学录取新生的具体注册时间。

  四、招生办法

  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通过居住证时间予以证明)。特殊人才子女和特长人才培养对象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

  第三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以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险种为准)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设立时间计算积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三) 积分的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积分的用途

  积分只在同一类学生之间比较。录取顺序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6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主选择到我区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关键词: 深圳市 初中部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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