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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梧田二中怎么样?
温州梧田二中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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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梧田二中介绍:
瓯海区梧田二中位于瓯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环境优美,占地总面积39443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0个,学生1458人,学校拥有300米标准跑道、绿荫足球场、风雨操场、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舞蹈室、美术室、科技室、校园自动广播系统、校园闭路电视直播系统、监控系统、多媒体教学演示厅。新落成的多功能食堂,更为师生提供了优良的生活环境。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02人,其中中高级教师55人,市、区级教坛新秀7人,省、市、区级骨干教师14人,具有本科文凭68人,65位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
学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人人都能学好”的教育信念;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教育教学的首要任务。优良的校风、学风和严谨的教风使学校的教学质量逐年上升,特别是中考成绩一直稳居瓯海区前列,重点高中升学率居瓯海区东片之首。因成绩出色,被评为温州市文明学校,温州市示范性学校,温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温州市绿色学校,多次被评为瓯海区先进学校。目前,全体师生正在为创建浙江省示范性学校而努力。
校课外活动丰富多彩,科技中心、文学社、音乐、美术、舞蹈、田径、各种球类等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建设正如火如荼展开。学校开设了英语口语实验班,聘请外籍教师上示范课,开展英语口语等特色教学,把英语口语作为教学评估的一项内容,取得了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使学校特色教学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爱岗敬业,潜心教研,勇于创新的梧田二中人正充满自信,睿智的把握新课程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的教育教学模式,再创梧田二中教育改革新的辉煌,努力步入省级先进学校行列。
温州梧田二中招生情况?
2013温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梧田二中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蟠凤村、南村村、北村村、南堡村、大堡底村、霞王村、开发区居委会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
瓯海区梧田第二中学2013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 施教区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为施教区合法出国(境)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 非施教区户籍,其父母有施教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 根据《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暂住施教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的,可在我校申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梧田,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梧田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梧田领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梧田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梧田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我校报名,随班就读。
二、照顾规定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就学。
(二)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安排就学:
1.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
2.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3.区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
4.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
5.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尊师重教个人;
6.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三、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新生350人,10个班。施教区为梧田南村村、北村村、南堡村、蟠凤村、霞王村、大堡底村、开发区居委会。
四、报名办法
(一)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或房产证)、父母身份证、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二)施教区内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须提交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区侨办(区台办)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和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居留证(护照),到我校报名。
(四)照顾对象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在学校满足施教区招生后尚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五)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我校报名,由中心学校审核统筹安排就读。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义务教育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梧田有相对固定居所证明:自有住所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梧田领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梧田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梧田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梧田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其父母持有经现居住地街道(镇)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
(六)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瓯委办〔2010〕16号)、《瓯海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瓯委办发〔2010〕172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参与“积分入学”。
不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就学,如确需在梧田就读,凭父母在梧田办理的临时居住证及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梧田月落垟村景泉中学报名。
(七)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2.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许可租赁合同等材料为凭证安排入学。报名时,携带《申请表》、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许可租赁合同(含出租房产权证复印件)、区住建局出具的父母在瓯海区无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4.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5.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13年7月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