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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怎么样?
整体非常一般,况且有些老师整天想着收钱,推销啥的。心都不在孩子身上。个别老师态度还可以。现在幼儿园的老师怎么都这样了。
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每月720元保育费,伙食费200元每月。
本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欲了解详情请拨打电话咨询,关于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的更多内容,详情如下:
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介绍:
幼儿园坐落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花园住宅小区内,1996年被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定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2005年12月通过了省一级幼儿园评估。
1996年至今,幼儿园连年被评为“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1999年获深圳市政府“办学效益奖”;曾多次被宝安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教育先进单位”等;2004年被评为深圳市“绿色幼儿园”,被广东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招生情况?
2014年深圳市幼儿园入园:2014年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入园信息汇总
2014年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拟招收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5月9日-5月20日;5月20-6月3日为补招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收费标准:
保教费720元/月,伙食费200元/月(代收费),学习用品费40元/学期(代收费)。
四、报名登记办法
1、新生幼儿家长必须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的材料有:
①儿童本人的出生证
②独生子女证
③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及验证证明;
④户口本(本地,查验儿童身份证号)
⑤父母身份证或居住证(外地)
⑥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地);
⑦入学证明(外地幼儿)
⑧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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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龙华街道中心幼儿园(花园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3年秋季招生四个班,名额为100人,均为小班幼儿(3-4周岁),因无中、大班学位,故2013年秋季不招中、大班幼儿。
二、招生对象
2013年秋季招生适龄儿童为小班幼儿,年龄3-4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三、招录步骤
(一) 接受学位申请网上报名。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园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gzxyey.com),要求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时间安排:2013年5月2日—5月19日。
特别提示: 2013年5月19日起幼儿园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审核报名表信息,查验相关资料。
1、审核《幼儿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信息,进行生源分类筛选。我园学位安排按生源类型1、生源类型2…的顺序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龙岗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龙岗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祖辈房)
生源类型4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祖辈房)
生源类型5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自购房(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条件: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租房(含租房、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祖辈房)
其中,同一生源类型的独生子女优先录取(提交资料时需上交独生子女证原件)。
2、根据招生计划,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提交学位相关申请资料,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验证。
3、查验资料时间安排:5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幼儿园会议室)家长需带领幼儿本人同来。
4、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幼儿及父母的,查验儿童身份证号,复印1份,验原件);
2)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
3)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1份,验原件));
4)房产证、租赁合同或其它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复印1份,验原件);
——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1)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复印1份,验原件);
3)父母在深居住证(复印1份,验原件);
4)父母在龙岗区自购房产证明,或由当地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复印1份,验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5、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1)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的任一种)
A、自有房(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填写购房合同备案号。
B、租赁凭证或合同:由现居住地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
C、属于(祖屋、军产房、集体宿舍、集资房、自建房、祖辈房)的需提供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计生证明:
A、深圳户籍: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近3个月检查记录)。
B、非深户籍:家长带齐资料(双方的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父母和孩子的户口簿、儿童的出生证、外省的户籍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广东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到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计划生育入学证明。
(三)通知录取
幼儿园6月5日前短信或电话通知被录取新生家长来园领取《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此外,未接到被录取短信的新生家长,请您重新择园。
(四)做好新生入园前体检,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1、新生在8月15日—8月25日到龙岗街道预防保健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新生家长于开学前来园领取《缴费通知单》并到指定银行缴纳学费,来园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四、报名咨询电话
0755—84800111转805、84808694(黄老师)
五、家长注意事项
1、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2、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家长提供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无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全者,我园不能保证能提供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