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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4 00:31:58 浏览次数:532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主营业务:温州市重点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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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怎么样?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小学收费55元/学期代管费21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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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的信息:

苍南灵溪第二小学位于美丽的衡阳河北侧,东起大门路,西起望河南路,南临灵溪第三中学,西至学士路北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这里是孩子们学习、生活和成长的天堂,有春天的青草,夏天的荷花迎着太阳,秋天的桂花和冬梅。
学校自1988年4月创办以来,以“勤奋、严谨、和谐、创新”为校训,以“以人为本、积极发展”为办学理念,以“质量为本、综合性强、特色鲜明、一流”为办学宗旨,通过全体教职工的不懈努力,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学校现有普通教室48间,电脑、语音、音乐、美术、劳动、舞蹈、书法、乒乓球、口琴、形体训练室等专用教室12间;还有校史室、队史室、医学室、课件制作室、教职工阅览室、学生阅览室,舞厅、多媒体阶梯教室、风雨操场、篮球场、排球场等,羽毛球场等现代化教育设施齐全,流连忘返的小学校网站、校园广播系统、校园双向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电话网、计算机校园网已经建成,通过宽带连接到互联网。
学校坚持走名师兴校之路。现有教职工125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70人,中学高级教师1人,市教育新进高级将领5人,县学科带头人、新进高级将领、精品课程一等奖26人,市校长培训对象1人,高等学历教师中(1241人)9%高于大专学历。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培养了2700多名学生。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二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温州优生小学选拔参考:灵溪镇第二小学招生信息,苍南县

招生范围:沿莲池路(双号:江滨路-望河路)→望河路(双号:莲池路-建兴东路)→建兴东路【双号:220-334(望河路-江湾路)】→江湾路【文件号:557-275(建兴东路-人民大道)】→人民大道【双号:明珠园店2-15-16号(江湾路至花桥路)】→花桥路(文件号:人民大道至江滨路)→江滨路(花桥路至莲池路,含花桥新村)。

2013年秋季新生介绍

一、招生目标
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并具备相关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在学校教学区域内。(详见苍南教育网苍教发[2012]86号苍南县教育局、灵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灵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苍南县永久户籍适龄儿童。
(2)驻苍南县现役军人子女。
(3)华侨、华侨、台湾人子女。
(4)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五)由政府统一组织,集中安置在安置点的下山移民子女。

二、照顾规定
(1)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军人和其他人员的子女优先入学。
(2)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以享受照顾安排:
1。勇敢的人;
2。省绿叶奖,全市教师教育先进个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3。藏族援外干部;
4。县政府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
5。市三级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二级人才(县教育新秀,骨干、高级将领)及以上(县政府以前的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各类优秀教师照顾对象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6。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照顾对象。

三、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2013年秋季招生8个班,不超过42人。

四、招生办法和程序
学校采取批量招生的办法。
(I)第一批:(注册时间为7月8日至9日,星期一至星期二)
1。适龄儿童户籍在教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持有教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
[适龄儿童户籍在教学区范围内,而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祖父母,可凭户籍和房产证入户。持户口本、家长证、房地产证、儿童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
2。驻苍南县现役军人子女;
[凭父母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8日至9日向县教育局小学教育处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就近安排入学。
3。华侨、华侨、台湾同胞子女;
[向现监护人户籍所在教学区或房屋产权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持苍南县侨办或县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任监护人的户口簿及房产证、儿童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明。
4。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持县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门、家长单位、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向家长所在教学区或单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居住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
5。政府组织下山移民子女在安置点安置的;
[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表、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安置点教学区学校提出申请。【
年】6。享受照顾安排的子女;
[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单位意见,于7月8日至9日持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县教育局小学教育处提出申请,儿童疫苗接种卡等证件。根据政策和相关学校的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安排学生就近上公办学校。
(2)第二批:(登记时间为7月8日至9日,星期一至星期二)
适龄儿童户口在教学区范围内,但其父母在教学区范围内无房产证。
第一批学生入学后,如有剩余学分,学校可启动第二批学生入学计划。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在校人数的,学校全额招收;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剩余在校人数的,学校将按照取得适龄儿童户口的时间顺序(指儿童户口迁入的时间)招生,直至报名人数满为止。
[持户口本、家长证、儿童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
(3)第三批:(注册时间为7月11日星期四)
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如有剩余,可办理第三批学生的入学手续。具体顺序是:
1。一是将户籍在教学区外、父母在教学区内有房产证(不含县外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在本县登记入学;按住建设部门房地产权属确认的时间顺序对家长有房产证的学生进行入学登记,直至金额满为止;
[持户口簿、家长证、房地产证、儿童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
2。有空余学额的,在教学区有住房、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因历史原因不能申请房产证。按以下程序招生:
(1)先按购房正式发票的时间顺序,对父母无房地产证但有房地产发票的学生进行招生,直至金额足额为止;
[持户口本、家长证入学卡、房开公司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管局收据、儿童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教学区,家长因历史原因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可以提供公证书或房屋批准书等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也可以提供当年电费的原始发票。供电部门检查电费已缴纳一年(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及以上,学校现场调查对象为拥有自有房产并在其中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学生,直至满为止。
(4)第四批:(登记时间为7月13日至14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学校招收第三批学生后,如有剩余,学校可开始办理第四批学生的招生手续。
1。首先,招收父母在教区内行政、事业、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在教区内工作)工作满一年,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的县户籍适龄儿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同时按规定办理,直至金额足额为止。(不含在县外注册的)
[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明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保险证明、单位证明、工资单等)到学校注册。
2。招收其他在本县有户口的适龄儿童,并提供材料证明其父母在所申请学校教学区域内从事工农业和商业服务。直到额头满为止。(不包括在县外注册的)
[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注册]
注:
1。对第二批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适龄儿童(1246名),学区将安排他们持相关证明到指定的公立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在同一学时只能向一所学校申请入学,不能向多所学校申请(多所学校申请不能进入教育局系统)。如果申请的学校不止一所,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

五、登记办法
(一)对在苍南县登记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房地产证、儿童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到学校登记。
(二)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应先收集填写《灵溪第二小学2013届新生入学申请信息表》,附相关材料,交由入学登记处核实,登记后带回原件。
(III)申请时间和地点的安排
2。申请地点:
学校三楼阶梯教室
(四)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批次和招生对象条件的先后顺序,将招生名单报学区审核,县教育局备案。

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上述产权人同时办理的,房地产证可作为招生依据。
(2)抵押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证复印件可以由抵押人的负责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并由抵押人盖章(复印件上写有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并将房地产证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贷款证明原件一并登记到位;未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凭主管部门的收据,由房屋出具本公司购房合同、发票和房屋。私人合同、协议和非住宅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三)对教学区内因历史原因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房地产证的,应当提供公证书或房屋批准书等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或者提供那一年。经供电部门核查,当年电费已缴纳一年(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以上,并经学校实地调查得知,实际为自有财产,已居住一年以上。
(四)因拆迁变更住所的适龄儿童,应当持拆迁协议书向原教学区学校或者安置地教学区学校提出申请。
(五)因收养、多胞胎、父母离婚等原因未办理户籍的我县适龄儿童,凭县民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儿童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到现任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教学区的学校登记。
(6)第二批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适龄儿童(1246人),由学区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立学校就读。
关键词: 苍南县 温州市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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