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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萧江三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3 06:44:37 浏览次数:426
温州市平阳县萧江三小主营业务:温州市重点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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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小学收费55元/学期代管费21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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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萧江三小介绍:

平阳县小江镇第三小学(简称小江第三小学)成立于1998年2月,原名平阳白玉兰学校。2001年10月,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平阳县小江镇设立第三小学;。学校占地面积16602平方米,建筑面积8434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优雅。2011年秋季学校现有教学班25个,在校生1214人,教职工69人,其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5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60人(其中本科学历人员42人)。

学校的宗旨是“面向未来,全面育人,务实创新,争创品牌”。学校以“关注学生发展,服务学生发展”为宗旨。校训是“弘扬诚信,服务学生发展”。近年来,学校确立了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办学道路。坚持教育管理人性化、师资队伍专业化、教育技术现代化、人才培养质量化的发展理念。努力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1年9月,学校荣获“中国书画教育特色学校”称号。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荣获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先进卫生学校、温州市示范小学、温州市文明单位、温州市先进德育集体、温州市德育特色学校、温州市教学四标学校等荣誉,温州市中小学生常规标准学校、温州市少先队红旗队、温州格林等学校有先进集体、温州示范家长学校、温州市先进教师之家、平阳市文明单位、平阳市20强满意学校等40多所。




温州市平阳县萧江三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温州市2013年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温州市平阳县萧江三小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小江学区

小江学区2013年小学第一至第二批总体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第一批:父母在学童(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下同)学校教学区内有产权的县户籍年龄。
第二批:2013年6月1日前,父母在学校教学区内拥有无产权房屋(含正在办理产权房屋)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或者父母在学校教学区内的机关工作的适龄儿童。
二、统筹安排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

三、每批
第一批所需材料:①申请表;②户口簿;③户口本。
第二批:①申请表;②户口簿;③2012年5月起以监护人名义开立的电费单、购房合同、发票或规划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证明。
注:
1.申请表可于6月18日至19日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领取。
2.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监护人与子女关系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为原件的,需提供抵押单位的证明。
4.学生监护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虚假材料和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教学区外进校的资格,同时通知单位、社区和有关部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6月18-19日,逾期自动放弃。
报名地点:小江二级教室曼布一号会议室。
热线:63567387 63560037。
五、统筹安排
每批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的注册。本批招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学分,则开始下一批招生。当同一批次的合格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空缺时,全部录取;当合格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空缺时,通过抽签、电脑作业等随机方式录取。未入学的学生可由学区安排到仍有空余名额的地区的其他学校就读或回原学校就读。招生名单将在学区及相关学校的公告栏上公布。

小江校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第三至第四批总体规划学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第三批:父母在学校教学区内拥有非产权住房(含产权住房)的适龄青年2013年6月1日前居住不满一年;或父母在学校教学区内工作(含工商、民工),2012年6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自2012年6月起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并有相对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第四批:父母无产权住所(含正在办理产权住所)且实际居住在校本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在校本教区(含营业、工作)工作的,取得工商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劳动保障基金,且有相对稳定的居住(含出租)学龄儿童、青少年。
二、第三批、第四批统筹学校和备用学校
的数量,将在每批统筹安排和政策关怀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在相应批次的正式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
三、每批材料
第三批:①申请表;②户口簿;③2013年5月起以监护人名义开立的电力发票、购买合同、发票或规划许可证、6月1日前取得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201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流动合同,2012年5月起领取社会保障证明。
第四批:①申请表;②户口簿;③2013年6月起以监护人名义开立的电力发票等相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证明。
注:
1.申请表可于7月3日至5日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领取。
2.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监护人与子女关系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学生监护人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虚假材料和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教学区外的入学资格,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社区和相关部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注册申请时间和地点
第三批注册时间:7月3日;逾期自动放弃。
第四批登记时间:7月4日-5日,逾期自动放弃。
报名地点:小江二级教室曼布一号会议室。
热线:63567387 63560037。
五、统筹安排
每批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的注册。本批招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学分,则开始下一批招生。当同一批次的合格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空缺时,全部录取;当合格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空缺时,通过抽签、电脑作业等随机方式录取。未入学的学生可由学区安排到仍有空余名额的地区的其他学校就读或回原学校就读。招生名单将在学区及相关学校的公告栏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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