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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第一小学(水头一小)怎么样?
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第一小学(水头一小)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小学收费55元/学期代管费21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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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第一小学(水头一小)介绍:
平阳县水头镇第一小学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阳荡山脚下的水头镇。它创建于1907年,是一所百年历史的学校。100年来,水头从一个起步艰难的企业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企业,为社会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人才。中国数学家苏步青先生,著名的巨竹专家林伟志先生,畜牧兽医专家黄昌硕教授,微分几何数学家白正国教授,都开始向这里的科学宫迈进,很多人,政府、军队干部和企业家正是基于此而成功的。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6000多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现有教学班41个,在校生2150人,教职工116人,其中高中职称3人,小学高级职称96人,还有一批市县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和新教师。
学校以“德育第一,五育并举,全面提高质量,充分发展学生个性”为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规范+特色”的办学方向和“资格+专业”的教育目标。全校形成了“奉献、爱护、严谨、文明”的教学风格,团结、勤奋、纪律、创新的学风。学校以教育科研为基础,既保证基础学科教育质量,又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入手,加强艺术、科技、国防等方面的教育,加强体育锻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
花园春天不能关闭。一颗红杏从墙里出来。改革开放以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开展了“弘扬苏不青精神,争做苏不青的接班人”活动。学校更加年轻,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青鹰红旗队”、“全国三项计算教学先进集体”、“省农村标准化学校”、“市示范学校”,“市日常行为规范小学”、“市教学科研先进学校”、“市十佳班房”、“市工会先进集体”、“县文明学校”等;县德育标准学校被评为全县20强学校之一。同时,许多教学科研论文获得国家、省、市、县奖励或在相应期刊上发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正在发展,学校也在进步。目前,学校在原有基础上,正在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学校拥有优良的校园环境、完善的教学设施、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正朝着“创造特色、争创一流”的目标奋勇前进。
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第一小学(水头一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温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平阳县水头镇
2013年招生简章,温州市
招生办法
(一)教学区招生
户口在本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在区学校就读的,直接到教学区学校户籍登记证8月28日至29日,无需提前登记。
学区常住户口延误第一年学习的儿童(8月31日或之前出生,2006年6月13日至14日,平阳县学生持《户口簿》和《延期入学证明》到学区登记后,因各种原因,方可参加平阳县的招生。
学区户口申请回平阳县城外平阳小学继续教育的,平阳县学生入学须于6月27日至28日持《户口簿》和《学生身份证》(省内学生身份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到学区登记考试后,方可参加。
2013年6月1日及以后申报、转移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教学区划分的依据。
(二)招生总体规划
平阳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学区公办学校(非教学区)的,在学校有多余办学空间的前提下,按批次依次安排。详见附表。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持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区(指定地点)申请登记、考试,逾期自动放弃。
每批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当同一批次的合格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空缺时,全部录取;当同一批次的合格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空缺时,通过抽签、电脑作业等随机方式录取。未入学的学生可由学区安排到仍有空余名额的地区的其他学校就读或回原学校就读。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阳办发〔2012〕235号)和平阳县党委办公厅、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平阳县新居民入学登记表》。申请人应当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①户口登记证;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申请有效居住证,居住满一年的;③ 外流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在本市工作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且不具备户籍所在地监护条件的证明;④企业人员应当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农民工出示与用人单位连续一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⑤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居住证;⑥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证明;⑦ 儿童疫苗接种证;⑧小学毕业证<小学升初中>;在平阳县学习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只能提供①、⑧材料,于8月22日至23日在学区登记,由学区统筹安排。如果报名过期,将自动放弃。
新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材料齐全的,将适当优先安排。新居民子女达到一定成绩的,由学区(县直属学校)在向县教育局提交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相关证明备案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四)保送政策
保送对象按照平教[2013]138号文确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小学入学时间为6月18日至19日,小学升学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并报学区供审批。经县教育局批准后,由学区统筹安排,逾期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