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杭州市西湖文新小学注册。杭州市西湖文新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571-87968656,学校注册地址:杭州市紫荆华路紫金苑。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网站:。
杭州市西湖文新小学怎么样?
学校很穷,老师有责任。但领导层的人并不专业。经常换老师,把好老师都调到系里去。学校领导没有认真负责地听取意见。
杭州市西湖文新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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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西湖文新小学:
西湖小学成立于1933年,位于曙光路143号。学校先后被各级政府授予“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青鹰红旗队”、“浙江省文明学校”、“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杭州市最满意单曲”;,&“西湖区优秀水平学校”,是西湖区第一所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优秀水平的学校;。近日,该集团荣获浙江省一等奖(一等奖)。
2002年9月,西湖小学成立了第二所学校——西湖(抚远)小学。2004年9月,为了培养具有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的现代人,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西湖人民小学以第三学校为重点。西湖文新小学占地近25亩,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高标准的建设不仅配备了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和专用教室,更体现了学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2005年5月,西湖小学正式成立教育集团,更名为“杭州西湖小学教育集团”;。集团提出建设“集团五大教育园区”的口号,即成长园、人才园、温馨家园、网络电子园、现代校园。让“西湖”成为杭州教育的一颗璀璨明珠,这是所有西湖人的共同目标!
杭州市西湖文新小学注册?
杭州市青少年升学小学必备参考资料:杭州市文心小学
招生信息:招生范围:
1.东至古墩路,南至天目山路,西至紫荆花路,北至文尔西路(含登云台社区)。
2.东至紫荆花路,南至富源社区交界处,西至紫荆港路(含紫荆亭园社区、登云台社区),北至文二西路。
对口中学:西溪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
2013杭州文新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2006年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6岁以上)
,2007年招生方式:城镇常住户口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或相对就近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凭《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证》)安排入学。
(1)报名方式:
公立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应按下列条件到教育服务区的学校登记。学校应接受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
①杭州市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向常住户口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学校提出申请。适龄儿童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未购房可持房卡、经有关部门认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杭州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等
②下列杭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向其实际居住的教育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
被迁移家庭的子女,应当在过渡区所在的教育服务区学校登记根据搬迁过渡协议。学校可根据有效的《拆迁协议》、户口簿、过渡性派出所或社区证明等及拆迁协议确定的过渡性期限,与家长签订学习协议,并在学年内招收孩子。如果学校爆满,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招生。
具有集体户口的儿童,应当在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的学校登记,实际居住地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③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当申请人数超过计划生源时,教育服务区学校首先受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申请,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
育才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学校招生对象确定为西湖区老城区(不含柳柳、江村、三墩、双浦、转塘)部分符合农民工子女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在育才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与其他公立小学相同,6月23日至24日,补充报名时间为6月29日。如果学生被育才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学校录取,其他公立小学将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批准的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当按照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户口,按照“户籍与家庭户口一致”的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户口一致(父母有房地产的,按房地产确定)家长证)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②本市户籍自习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祖父母,祖父母的房屋在小学教育服务区内。
③适龄儿童在小学教育服务区登记,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④适龄儿童没有城镇户籍,但符合《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在杭贷款条件。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父母可以登记、借阅杭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杭州市有效暂住证(暂住证)、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有效营业执照、杭州市住房证、接种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杭州等地的家长在他们居住的教育服务区小学临时读书。对于不符合杭州市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一般不适合入学,但学校要有耐心,做好宣传和讲解工作。
同一情况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生办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