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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2 06:07:06 浏览次数:228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主营业务:杭州市重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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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的信息: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位于美丽的钱塘江畔和杭州下沙大学城。前身是1975年创办的国家重点中学浙江银行学校。2000年6月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2003年被评为浙江省第一所人才培养工作优秀的高职院校。先后获得“全国金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金融职业教育委员会主席单位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经济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全国金融职业学院校协主席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浙江职业技术学院党建研究会会长单位。2006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学院占地518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0余人。其中“双师型”专业教师73人,在校生6600余人。学院设有六个系(财务系、保险与社会保障系、会计系、国际商务系、企业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和两个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体育艺术系)和两个分校;设有10个教学系(教育学院成都分院和银领学院),26个专业,包括财务管理与实务、保险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和计算机信息管理。全省现有国家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校内实训基地16个,其中国家实验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实践教学基地1个,校外实训基地191个。中澳在国际贸易实务、投资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合作。

学院拥有高标准的学生发展中心、技能培训中心、现代学生体育中心和艺术中心。拥有先进的证券实验室、金源华尔街、模拟银行和省内第一个货币金融展厅。学院与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金融部门共同成立了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并成立了浙江中小企业成长研究中心、浙江省信用评价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筹建浙江农村合作金融学院、浙江商业银行培训学院、中信金通证券有限公司筹建金通投资学院等二级学院。学院全资杭州资信评估公司、控股的浙江中成资信评估公司和浙江金源培训中心是学院服务社会的主要窗口。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简况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自主招生的实施应以帮助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进中学素质教育,体现考生和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并逐步完善适合我校特点和人才培养目的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独立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秀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规范自主招生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组织,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招生专业教学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或成员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重大招生问题。

(2)建立独立的招生组织,由学院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好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三)学院将根据需要成立独立的招生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有关教学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的考核办法和内容,对本系各专业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并提交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是自主招生的内部监督机构。

三、招生规模和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总额的15%以内。

(2)自主招生面向浙江省。

四、招生程序

自主招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学,采取网上申请,通过学院网站提交申请材料,并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以确定申请考试的资格。

(II)资格确认学院应根据申请条件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合格人员应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测试。资格认定地址:杭州下沙高等教育园区学苑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就业办公室。

(三)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根据高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志愿名单和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分数换算、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依次由高分录取到低分录取,直至满分。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入相应批次的统一招生计划。

(五)宣传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五、《招生条例》

(I)学院简介:(略)

(II)招生专业:财务管理与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保险实务、投资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III)招生计划:400人。其中:财务管理与实务专业100人(文科40人,理科60人),会计专业50人(文科20人,理科30人),国际贸易实务专业50人(文科20人,理科30人),国际商务专业50人(文科20人,理科30人),保险从业专业50个(文科20个,理科30个),投资理财专业50个(文科20个,理科30个),市场营销专业50个(文科20个,理科30个)。

(四)考生:符合高考条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符合下列条件的高中文理毕业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国的;

2、在校期间没有纪律处分记录;

3、三门语文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考试)至少2个C或以上,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4、在确认现场申请资格时,提交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高中考试)成绩。

对上述情况,在申请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在申请资格确认的同时提供普通高校招生证明。每个候选人只能申请一所大学。

(V)考试与分数

是学院组织的独立命题与考试,分为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分数转换三部分,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考试)、语文和数学三门英语科目的成绩换算如下:

abcpe

换算分数50、45、40、30、20

2、文化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笔试时填写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登记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许可证“三证”)。

3、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评估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考试形式:面试(面试需提供身份证、高校招生登记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许可证,并提供高考结论反馈单复印件)。

(3)考核办法: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若干考核小组,由7名考核人(1名组长)和数名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学院纪检监察室实行全程监督。

4、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入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转换满分150分,文化测试满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750分。

(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1、。

2、专业志愿填报分数线,按招生计划200%的比例,从语文三门科目总分的高分到低分确定,数学和英语在学业水平测试(高中考试)和文化总分测试中。

3、网上考生可填报3名专业志愿,并提交专业调整。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面试候选人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的200%确定。第一大志愿达不到专业招生计划200%的,第二大志愿由高分补录到低分;第二大志愿仍达不到专业招生计划200%的,第三大志愿将由高分补至低分。第三名(1247名)和第三名(1253名)志愿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中200%的专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都可以在调整对象上进行调整。对达不到专业意愿且服从调整的考生,学院将其随机转入比例不足200%的专业。专业调整后未达到招生计划200%的,符合本款原则的为专业面试考生。

4、各专业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转换成绩、文化测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部分专业生源不足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转入统一的高考计划,报考相应批次。

5、成绩最低的考生总分相同的,优先选择具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高中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的考生。

6、录取工作应在5月底前完成。我院录取考生信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公示后,学院将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审批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当年的高考。

六、实施流程安排(暂定,如有变动以学院自主招生网公告为准)

(一)2013年11月22日前完成方案审批;

(二)201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网上报名。报名网站:

(三)2014年3月27日-28日17:00前,考生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确认报名资格;

(四)2014年3月29日文化测试;

(五)2014年4月3日,考生在学院自主招生网上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任何疑问,请先致电(0571)86739200报名,然后核对成绩。报考人员报考分数的截止时间为3月29日下午5:00;

(VI)2014年4月4日公布专业志愿名单;

(VII)2014年4月6日上午8:30至晚上10:00,填写专业志愿(在学院自主招生网站专业志愿填报栏填写专业志愿);

(八)2014年4月9日,公布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九)2014年4月12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x)2014年4月15日下午12:00前,考生名单将同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和高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招生计划有所调整,具体公示时间将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一)2014年4月29日,报名结束。

七、纪检监察机制和违法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让社会和考生放心、放心的选拔环境自主招生顺利完成。

2、自主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积极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应诚信向学校提出申请。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者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送回户籍所在地。

4、其他违规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关键词: 浙江 职业学院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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