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申请电话是0577-64228288,注册地址是温州市苍南县龙岗镇泰安路。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网站:。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怎么样?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小学收费55元/学期代管费210元/学期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的信息,具体如下: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介绍:
龙岗第五小学成立于1993年9月,位于龙岗镇最中心、最繁华的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时间和土地优势。学校占地面积21876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0平方米,绿化面积6378平方米。学校有两栋相连的教学楼,一栋多功能综合楼和一所附属幼儿园。全校有48个班,2377名学生,115名专职教师,其中高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79名。学校设施齐全,包括网管中心、机房、多功能教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书法室、实验室、师生阅览室、图书馆、校史馆、教职员工之家、绿地、体育馆等。完备的硬件设施为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切实的保障。优雅祥和的校园环境伴随着每个孩子的快乐成长。学校以“德、学、康、福”为校训,努力形成“团结、进步、求实、创新、勤奋、守纪、活泼、友好”的校风。坚持走个性化品牌办学之路。
作为浙江省百强科研学校之一,学校把教学科研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入口。科研努力做到三个方面:面向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孩子的不同发展,面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教师的特色发展,面向每一个学科、每一个学科的品牌发展。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坚持教育的主流价值,为每一位师生的幸福奠定基础。学校致力于省、市、县项目的项目研究,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小学生养成教育实践与研究”、“小学课堂创新教学研究”、市“小学课堂有效听力实践研究”项目,全县“优化活动课程与学生个性发展研究”等一系列研究成果获得多项荣誉,促进了师生的全面发展,也推动了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入。目前,学校致力于省级学科“小学学科教学评价探索”和县级学科“我爱朗诵古诗词”的探索,着力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模式,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发展。同时,也将为学校品牌教师的建设和创新学校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温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温州市苍南县龙港第五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河堤高村、百佑居、沿河居、泰安居,湛黔居(部)、镇黔居(部)
龙岗第五小学2013年第一学年招生简章
招生目标:
200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各类适龄儿童出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8个班,每个班42人,共336人。
三、报名批次:
分期分批报名,按时间顺序错时安排报名。
第一批:
(1)适龄儿童户籍在我校教学区范围内,家长在教学区范围内有房产证。注:本教区由河底沟村、白云居、沿河居、泰安居、站前居(部分)、镇前居(部分)组成。
具体街道:人民路163-469号,双156-428号,人民路(含长运大厦、金刚大厦);镇前路220-664号;环河路111-227号(龙河家园);河东路155-260号;白河路801-827号;站前路239-597号,双252-534号;恭候路1-61号,双2-78号;243-507号,沿河南路;沿河北路104-504;幸福路服务安装市场,振兴街,白云阁街,龙岗商业大厦,文威路281号~339、双280-380号;建新路280-446号;泰安大厦,泰安商场,知心名都,龙岗大厦,银海大厦,银源大厦,龙城银座、龙城华府、财富中心(在建)、公园大厦、金源大厦、新华大厦。
(二)户籍或者房屋产权在学校教区内的华侨、华侨、台湾同胞的子女。
(3)父母所在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委、县政府介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驻苍南县现役军人子女。
(5)享受对孩子的关爱和安排
A、勇敢无畏;
B、省绿叶奖、市教师教育先进个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C、藏族援外干部;
D、县政府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
E、市三级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市重点学科教师和重点班主任)、县二级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县新来人员,中高级将领)及以上(县政府以前的文件规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各类优秀教师照顾对象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F、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照顾对象。
第二批:
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我校教育区范围内,但其父母在我校教育区范围内没有房产证。
第三批:
(1)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但其父母持有我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的;
(2)适龄儿童父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有住房且居住满一年的,因历史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可以提供有效证明。
第四批:
(1)父母在我校行政、业务、企业等领域工作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县户籍适龄儿童。
(2)家长可以提供材料,证明该县户籍适龄儿童在申请就读的学校教育区域范围内从事工农业和商业服务。
四、入学程序:
(一)龙岗第五小学第一批
1、申请人:
入学时间:7月8日~7月9日,招生公告时间:7月11日
(1)适龄儿童户口在我校教学区范围内,其父母在教学区范围内有房产证。注:河底高村、白云居、沿河居、泰安居、站前居(部分)、镇前居(部分)。
具体街道:人民路163-469号、双156-428号(含长运大厦、金刚大厦);镇前路220-664号;环河路111-227号(龙河家园);河东路155-260号;白河路801-827号;站前路239-597号、双252-534号;恭候路1-61号、双2-78号;沿河南路243-507号;沿河北路104-504号;服装市场281-1250单号280-380双号;幸福路、振兴街、白云阁街、龙岗商厦、文威路280-446双号;建新路280-446双号;泰安商城泰安大厦、志新名都、龙岗大厦、银海大厦,银源大厦、龙城银座、龙城华府、财富中心(在建)、工源大厦、金源大厦、新华大厦。
携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地产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未按规定时间向我校提出申请,未被录取的,持上述证明向龙岗校区(龙岗实验中学)提出申请,由校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或者房屋产权在学校教区内的华侨、华侨、台湾同胞的子女。
携带材料:苍南县侨办或县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任监护人的户口簿及房地产证、儿童本人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
(3)父母所在学校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委、县政府介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携带材料:县人才、人事部门证明、家长单位证明、相关高级人才证明、户口证明、儿童疫苗接种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学教育部申请:
申请时间:7月8日至7月9日
(1)驻苍南县现役军人子女。
携带材料:父母身份证、儿童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2)携带享受照顾安排的儿童
的材料:父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儿童接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字。根据政策和相关学校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将在附近统筹安排公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县儿童艺术学校、县体校除外)。
(二)第二批:
第一批学生入学后,学校空间有剩余,启动第二批学生入学计划。入学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剩余适龄儿童人数的,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取得的时间顺序进行入学,直至入学人数满为止。
报名时间:7月8日~7月9日,录取公告时间:7月11日。
携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批
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如有余款,则开始办理第三批学生的招收手续。
首先,按照建设部门房地产权属确认的时间顺序,对父母持有房地产证的学生予以录取;
父母无房地产证明但有房地产发票的学生,按房地产购买正式发票的时间顺序录取;
父母有房且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不能申请房地产证明的学生应承认理由,直至其数额已满为止。
报名时间:7月11日,录取公告时间:7月13日。
携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疫苗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地产证的,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由抵押人负责人签字,抵押人盖章(复印件上应写明负责人联系电话),并提供抵押贷款协议原件和贷款证明;未办理或正在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原购房合同、发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房管局收据;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公司应当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性报告、房屋权属交易公证书或者建筑批准书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法律文件,或者提供当年电费的原始发票,缴纳一年以上电费(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
(四)第四批
招收第三批学生后,如有余款,则开始办理第四批学生的招收手续。
家长在教学区内的行政、工商、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工作满一年,并按规定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学生,首先入学,家长可以提供材料证明其在学校所在教学区范围内从事工农业和商业服务业的学生,应当被学校录取,直至满员。
报名时间:7月13、14日,录取公告时间:7月16日。
携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疫苗接种证、单位营业执照、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单位就业证、工资单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