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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第一中学(东营一中)怎么样?
东营区第一中学(东营一中)怎么收费?
学杂费100元,作业本费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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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第一中学(东营一中)介绍:
东营区第一中学是伴随着东营区新区的开发建设应运而生的一座现代化学校,学校坐落在东营区新区居民住宅区中部,南依黄河二路,西临滨溪东路,东接中山东路,背靠营溪路,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地理位置优越。学校总占地102亩,总规划建筑面积为47364.73平方米,总投资近1.2个亿。主要建筑物包括中学教学实验楼、小学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可满足学生学习、食宿、运动、休憩等全方位需求。整个设计坚持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各类建筑规模和档次均达到了省内一流的标准。学校各类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科技含量高,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组织进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主要功能室有语言教室、微机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史地教室、音体美教室、科技活动室、电子阅览室和多功能报告厅等,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投影设备,教师人手一台电脑,实现"无纸化"办公,拥有独立的校园信息网,可实现网络化教学。
学校设计规模为60个标准教学班,其中小学部教学班36个,中学部教学班24个,9个小班,可同时容纳3090名学生就读。
东营区第一中学的建设是东营区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承载了全区人民发展东营区教育事业的殷切希望,因此,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整个教育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区委、区政府为学校的建设提供了雄厚的财力保障,区教育局把区一中的启动和发展作为2005年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为了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区教育局下大气力在全区公开招考教师,把最好的教师选调到区一中任教,目的就是把区一中打造成为东营区教育事业的龙头,在全市树立我们东营区教育事业的品牌。全区人民更是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给予了热切关注。使我们在建校伊始就拥有了34个教学班,1750名学生和123名教职工的规模。全体教师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62人。中学高级教师8人,中学一级教师30人,小学高级教师16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了解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学习每一位学生、友爱每一位学生、教好每一位学生、依靠每一位学生"的"七个一"民主教育工程,把"用爱心培育爱心,用智慧培育智慧,用生命培育生命"作为学校的办学格言。学校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并把信息技术课作为重点课程。通过寓教于乐的课堂教学,使孩子从学习中体验到成功感,从学习中培养自信心,实现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从"学会知识"向"学会学习"的转变、从单纯提高课业水平向重点提高个人素质的转变。适应了现代化建设对开拓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东营区第一中学(东营一中)招生情况?
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东营区第一中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黄河路以北、北一路以南、天目山路以西、庐山路以东新区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胜利街道王营、孙家、兰赵、张盖、韩家村民适龄子女,胜利街道、居住在海科花园的海科化工集团正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每班45人,共270人。
三、招生办法
(一)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报名时间
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转学学生报名时间为8月18日。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
(三)报名地点
求索园一楼大厅(1-5年级)
致远楼阶梯教室(6-9年级)
(四)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3)一年级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升入初中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一年级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⑤一年级须提供疫苗接种证明。
升入初中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四、有关要求
(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的学籍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有教育、房管、户籍、计生、劳动保障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签章和经办人签名。
(二)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经审核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退回。
(三)在新区购房而户籍不在新区的居民,适龄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房源地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籍在东营区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五)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其户口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2014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须同时到校接受简单的生活能力及学习适应性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