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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1 06:17:33 浏览次数:1053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主营业务:苏州市重点中学、吴忠市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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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怎么样?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和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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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简介: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位于度假村中心,四面环山,湖光山色,风景优美。学校创建于1958年,2012年9月在宜地成立。占地5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分24个班,8条轨道。整个校园以白灰相间的墙壁、香山元素和现代气息装饰,建筑形式与建筑文化相得益彰。

经过50多年的文化渗透,学校形成了厚朴的“抱朴”校训、“抱朴务实”校风、“抱朴思考”教学风气、“抱朴含真”学习风气,创造了一种朴素睿智的“抱朴求新”精神。学校的教育教学充满了文字。近年来,先后获得江苏省平安学校、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苏州市现代初级教育学校、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苏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学校、苏州市平安学校、苏州市校务宣传先进学校、第六届先进学校苏州市教育科研单位、苏州市第二批语言标准化示范学校、苏州格林示范学校、吴忠文明单位等20多个荣誉称号。

根植于古代吴国的悠久历史,建立了一个特色文化学派。学校坚持“包容朴素”的智慧,加强校本教研,实施科研兴校,把香山地域文化的精髓引入学校师德和管理机制。开发了吴中区初中生孙子兵法校本教材,成立了孙子文化研究小组。在“十二五”规划研究中,学校的主要课题“新课程背景下孙子文化教育价值研究”是苏州市的重点项目。先后荣获吴中区弘扬孙子文化示范基地、吴中区弘扬孙子文化先进集体、孙子文化进校园先进工校等称号。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苏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江苏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招生信息

2013江苏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中学招生简章
一、学区范围:
香山街道行政区。

二、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招生实行居住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有房地产证或房卡的住所)是我们教学区作为学校入口的基础。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教学区有固定住所或者法定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教学区有固定居住地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教学区登记的,该区公办、民办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经确认后,可以免试升入该区初中。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教学区登记,且父母在教学区工作、生活满一年,符合“三稳”(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居住)条件的,异地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进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发给初中录取通知书。

(2)报名时间和报名手续。

1。居住在

地区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教学区有常住户口,或在教学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指有房地产证或房地产证的住所),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地产证或房地产证)、毕业证、质量发展报告和研究生登记表存根的,我们将于7月6日星期六在学校登记。

2。返校生

教区内其他地方小学毕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户口簿、固定住所合法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明的返校生,质量发展报告(六年级成绩表)和一寸照片,7月6日(星期六)在我校注册。

3。未在学区登记的流动儿童

小学毕业生,其子女在登记区有监护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的意见》的要求,返回登记区接受义务教育苏州市教育局《流动儿童管理办法》(苏教〔2007〕2号)规定,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在我校就读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下列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我校于7月7日,对符合条件的,由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1)申请人:在教区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符合“三稳”(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居住)条件的流动小学毕业生。

(2)申请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登记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②教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包括居住证、暂住证或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③教区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租金)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本教区家长的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以在吴中地区工作的家长为准)。工作(聘用)证是指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证明。工作证明以吴忠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人力资源保险部门公告为依据。其他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或者本镇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者自谋职业证明。

⑤符合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优先)的小学毕业证、质量发展报告、两张1寸照片等及相关证明。

三、招生咨询服务:
电话:66211928-8005
联系人: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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