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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妙桥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1 03:35:59 浏览次数:764
苏州市张家港市妙桥中学主营业务:苏州市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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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妙桥中学怎么样?

苏州市张家港市妙桥中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伙食费:6-7元/每餐教辅书:一、二年级160元,三年级240元,校服费:165元/每三年学习一次。。。[点击查看完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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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市妙桥中学介绍:

张家港市庙桥中学位于苏南重要经济重镇唐桥镇。公司成立于1957年,现有17个等级,占地面积37566.6平方米,建筑面积14932.8平方米。近年来,塘桥镇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改造和更新,进一步优化了教育环境。学校拥有理化实验室6个,计算机网络教室3个,音乐、艺术、舞蹈教室1个,劳动技术、历史、地理、围棋教室1个,学校图书馆藏书47000余册。每个专用教室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一级)》配置。每位教师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所有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投影设备。如今的苗桥中学充满了生机和活力,鸟语花香,绿树成荫,书声不绝于耳。

先进理念、规范管理

近年来,学校领导班子坚持“继承创新、立德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讲礼貌、讲正经”的校训,贯彻“严格管理,春华学风,教学第一,质量第一;我们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特色、学生专长、教学特色”的农村品牌初中。

教师快速成长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发展,重视师德建设,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把导师制建设和青年教师基本技能竞赛作为以此为出发点,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同时通过课题研究带动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学校现有教职工75人,专任教师67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占1244人6人;教育达标率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62人,占专任教师的9人(1248人)5%。该校在张家港市共有8名学生,包括学科带头人、教学专家、教学新人。每年有近百篇教师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奖,不断弘扬和发扬“敬业、乐教、勤研、善导”的教学作风。

礼仪之邦、特色鲜明

学校以“明礼向善”为校训,把“礼仪之邦”作为学校师生的核心价值追求,倡导以礼教育、以礼待人、以礼待人、以礼待人。引导教师培养道德品质,优化教学行为,提高智慧,成为“文明礼貌”的教师;通过学习、实践、体验,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礼貌、有礼貌、尊重礼仪、热爱生活、懂得感恩的新“绅士淑女”,宽容、负责、公正、敢于创新;。在这种特色文化的渗透下,学校呈现出崇尚礼仪之邦、崇尚和谐的良好氛围。

校园生活丰富多彩

学校教育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学校积极开展大型课外活动和课外社团、文体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发挥学生兴趣和优势。学校每年开展读书、文艺、体育、科普、法制、传统美德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校园生活。一群特殊的学生脱颖而出。学校多年来被评为青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在市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学生获奖频频,学校田径队始终保持着市级甲级队的称号。

教育教学,以深厚的文化底蕴、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秀的师资队伍,创造了一流的教育质量。学校连续9年在全市初中教育质量评估中获奖,每年被授予张家港市“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苏州市教育技术与设备管理先进学校”、“苏州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学校”、“苏州市绿色学校”、“苏州市现代初中教育学校”等。,学校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苏州市张家港市妙桥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择校参考资料:苏州市张家港市庙桥中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唐桥镇庙桥街


张家港市庙桥中学招生目标,苏州市2013年

1.小学毕业,在教区有固定住所或法定固定住所,不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满16周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2.教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回张家港。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本市登记,且本教学区域内无房地产的,参加积分入学管理,通过积分排名获得入学资格后,可免试进入本初中。

二、相关政策

初中教学区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的永久居留权应当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永久居留权和法定固定住所相一致。学生的户口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当与法定固定户口一致。常住户口与法定常住户口不一致的,以法定常住户口为准。

3.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个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住所相对稳定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4.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产权房”,且父母及其子女的户口和住所是其祖父母长期居住的唯一住所的,子女学校可以以其祖父母的法定固定住所为准。

5.学生的户口由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在教学区内没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持有关证明到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报名:
①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
父母双方都是外派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父母双方都没有在市区登记;
④孤儿。

6.因城市建设、地块改造等原因拆迁的,虽有人迁入新居,但因客观原因户籍未迁的,以新居为准确定教学区;原住宅被拆除,新房未交付的,以新落户住宅为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区,由有关镇(区)安排农村。

7.参加积分管理,通过积分排名获得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应持教育部门要求的积分准考证及相关资料(质量发展报告书等)于7月22日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附表

1.6月15日前,毕业生所在小学按学生教学区域进行登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连同学生的相关资料寄到我校,我校学籍管理员从学生信息管理网下载名单。

2.6月20日前,我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发出“核查通知”。

3.7月3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核查通知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疫苗接种证》、《小学毕业证》到我校进行核查和复查,法定固定住所户口簿和房地产证。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7月22日,新市人子女持有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核实手续,凭《积分入学卡》领取《入学通知书》。

5.8月30日至31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我校持义务教育招生通知书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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