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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怎么样?
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社会实践活动费:120元/人/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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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介绍:
无锡新区第一所实验学校成立于2008年8月,由原无锡长江中学和新源小学合并而成。学校占据新区经济、商业、文化居住核心区,呈现一体两翼格局。这是一所极具现代气息的花园学校。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育设施设备、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专用教室、以多功能教室设备为核心的校园网系统,诠释了现代教育技术的新理念。
学校已初具规模,九个年级共有45个班,1700多名学生。此外,学校现有教职工146人,其中专任教师128人,本科率98.4%,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8人,党员53人,市、区学科带头人9人,市、区教学专家6人,市、区教学新人16人。近年来,学校成立三年多来,先后有200多人获得了“海利普”、“海利普”、“
”综合荣誉奖,确立了“以人文教育理念育人、以人文价值观塑造人、以人文社会观发展人”&作为办学理念,它既继承了原学校的优良传统,又发展创新,积极探索九年一贯制教学模式。学校积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器乐、书法、围棋、武术等传统文化项目成为学校的特色。学校还开展了“传承中华文化,感受母语魅力”项目,开展研究项目,开发校本教材,建设“一校一品”,成为无锡市为数不多的国家“中国古典诗歌阅读实验学校”之一。我校也是无锡市外国儿童、香港、澳门、台湾等国人民政府指定的学校,先后接待了20多名留学生。学校多次邀请外籍教师教授英语口语,并由市、区英语学科带头人和区英语教研人员牵头,开展双语特色研究。学校还多次选拔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留学、考察,将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融入地方教学,为在新区经济改革的热地上成为最具活力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全体领导和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家庭学校互动信息示范学校”、“全国校园影视教育研究实验学校”、“省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先进集体”等称号,“省教育现代化学校”和“省教育现代化学校”;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无锡市法制管理示范学校、无锡市廉政文化先进学校、无锡市课程改革先进学校,无锡市文明单位、无锡市文明交通五先进学校;无锡新区示范学校、先进党支部被授予综合荣誉称号。
“湖两边宽阔,风在吹。&“我们学校继续以资源整合为契机,以‘规范特色学校,优化特色教师,合格特长学生,文化美化环境’为目标,坚决贯彻‘依法治校’,建设特色学校,通过科研发展学校,建设有质量的学校”的发展之路,发展的内涵,创新的机制,队伍的完善,逐步实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跨越。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正以“朗诵心灵”的模式拓展“经典阅读”新领域,以“电子白板”技术诠释“现代教育”新理念,努力用“一流班子”重新诠释“第一次实验”的响亮名字,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
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注册情况如何?
无锡市择校参考资料: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信息
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教育区
2013*江西小学南丰小学*“
”
2013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指南
一、基本原则
城市初中招生工作坚持有利于全面落实教育政策、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学生身心健康,按教学区免试就近入学。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按照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协调。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初中生招生和初中一年级初中生招生工作。有关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和小学负责本区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填写、核实和公布。
三、注册对象和注册条件
1.注册在澄江街
的学生注册在城市初中。基本条件是:在澄江市公安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处登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市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住房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正常招生办理:
(1)户籍应当与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教学中按初中招生区域。
(2)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市区持有多套不动产的,按实际居住地在教学区内读初中。
(3)户籍仅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与父母的房地产证或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一致,且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按正常招生办理。
(4)持有祖父母、祖父母的不动产证明或者父母、祖父母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等,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双方未购买、未分配住房,不存在独立的不动产;二是已登记的永久性婚后父母的住所和子女的出生一直与老年人在同一户籍上,从未发生过搬家;第三,父母、子女和老年人实际上生活在一起。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无独立房)证明。经学校审核合格后,作为教学区的普通初中入学。
(5)因城市重建和建设搬迁的居民子女,已分配或者购买新房居住的,在其居住的教学区初中就读;拆迁后过渡期内未安置的,他们可以在自己居住或者安置的教学区的初中就读。
(6)户籍在市区、父母离异的小学毕业生,按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到石角区初中就读。
上述户籍和房地产证以当年5月31日前为准。
2.未在澄江街道
注册的江阴本地学生
未在澄江街道注册的江阴本地学生在城市初中学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2013年城市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市区有自己的产权,并持有合法的房产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市区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自行经营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上述房地产证、工作证、社会保险等在当年5月31日前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妥善安排。
3.未在本市户籍的学生
未在本市户籍的新公民子女申请在城市初中就读,需符合以下条件:2013年城市小学毕业;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市区有固定住所,且已满一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市区有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自行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公民的子女,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并接受检查。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调配。
4.玉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对象是玉山湾新区拥有自有产权的居民子女。其中,在本市注册的学生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非本市户籍学生需符合本市新公民子女入学条件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天华艺术学校继续为城市新市民子女开设两个公共课,招收新生。市教育局将根据城市新市民子女新生分布情况统筹安排。
6.当年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转业干部子女的招生,按照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6月10日前,市区各小学首次公布毕业生实际居住情况和户籍所在地招生区号,并接受举报和更正。
6月20日前,市区小学第二次公布毕业生实际居住情况和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区号。
6月22日,小学组织毕业考试。
7月10日左右,市区每一所中学都将收到新生初始记录清单,核对证书,办理入学审批手续。
7月20日前,市区初中招生结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计划招生。认真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办学标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2013年初中办学计划招生,按省标准控制班级规模,确保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和能力相适应。
2.严格控制择校。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努力遏制择校现象。各小学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就近免试入学的正面宣传,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得向初中提供优秀毕业生信息。各初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凭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辩解或拒绝,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公民子女,不得以择校、借读等名义接收。
3.严格实行均衡班制。初一新生入学后,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和排班竞赛活动,不得开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审计。市区小学必须认真核对毕业生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各城市中学必须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要求,做好新生证审核和入学审批工作。经复查不在本校教学区的学生,应退回相应教学区的学校。
5.市区初中招生实行三个环节公告:(一)公布城镇小学毕业生实际居住和户籍;(二)公布城镇初中招生面积;(3) 公布城市小学毕业生进入中学的名单。三环节将由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
1.2012年以来,南京市高中和江阴市高中的分配生比例提高到80%;2013年,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下降到15%,近三年计划外招生将逐步取消。
2.城市初中(不含营桥国际、天华艺术学校、玉山湾实验学校)招收的择校生、借读生、非江阴市区户籍学生,不具备分流生资格,且不占学校南京中学、江阴中学等四星级热点高中和招生所在镇(街道)学校的分布指标。
3.实行分配生年度资格考试制度。对在教区就读的师范生,经年度考核,在学区就读不满三年的,而其户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在中考报名时的学区内(因城市需要搬家的除外),其分配资格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