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好地方。请记住,注册电话是0512-62965326,注册地址是苏州市宿生路六里北街6号。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怎么样?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和互联网
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的信息,具体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简介:
千年文明古树,现代魅力公园。在金鸡湖的东部,一所现代化的学校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现代化的教育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和谐的文化氛围、充裕的师资力量,使方舟成为金鸡湖畔教学之海的又一颗璀璨明珠。
方舟小学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的公立学校。学校位于宿生路以北,六里街以东,毗邻方舟公园和体育公园,紧邻规划中的城市轻轨3号线宿生站。学校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总投资8000多万元,设计规模为8条轨道48个班。学校于2010年9月1日正式开学。
“汇聚世界智慧,建设幸福之地”;。方舟人决心坚持“聪明务实”的校训,把“五洲教书育人”作为学校的三大校风,把儿童画创作定位为学校特色。我们要聚集好教师,培养人才。在园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期待和关心下,方舟充满了即将启航远航的理想“希望之舟”。让我们共同期待、共同努力,为方舟建设一个光明美好的明天。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苏州市幼儿园择校参考资料:苏州工业园区方舟小学招生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方舟小学招生简章
一、教学区:
丽舍园(巴黎印象)、伊顿镇、德艺园、奥云花园、怡庭花园、朗诗国际街区万科建滨园、金良街以东、方舟路以南、金溪街以西、中新大道以北(原苏胜路)、六里街以东、现代大道以南、金溪街以西、方舟路以北包括东海湖林、中海海悦花园1-5区、中海8、本范围内开发移交的大厦、水墨园等住宅建筑。
二、招生对象:
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
从现在起,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学校的招生规则。5月18日至6月5日,登录本校网站或园区教育网“2014适龄学生入园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
6月7日至9日,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核对网上报名的新生基本情况。
6月7日和8日,接待社区安排如下:
6月7日,东湖临榆、丽舍花园(巴黎印象)、伊顿镇、德怡花园、宜亭花园、朗诗国际街区、万科建滨花园,
6月8日,奥云花园、中海海悦花园1-5区、中海8号公馆,水墨园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儿童信息采集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第一页、第一页、第二页、学生页四页一张A4纸);
3.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家庭主页及“附件”页为一张A4纸四页);
4.婴儿出生证;
5.疫苗接种证;
6.幼儿园第一学期报告;
7.学生近照2寸免冠。
第一阶段没有网上报名的,填写新生基本情况,核对以上相关材料。
第三阶段:
学校将进一步了解和核实学生注册情况。(检查材料、家访等)。
第四阶段: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的小学注册时间和要求,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按规定发给入学通知书,办理正式入学手续。(届时,将电话通知家长到学校领取。)。北方地区,金溪街以西、现代大道以南包括Ella国际水岸、东湖森林语、Landsea国际街区、中海海悦园、墨水园等在此范围内开发移交的住宅建筑。
苏州工业园区方舟小学2013
一、招生简况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8月31日前出生的,2007年,他们有自己的城市适龄儿童,在江苏有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户口。
小学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注册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法定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的小学登记,有户籍、法定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地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请携带您的孩子及相关材料和A4纸复印件。)
2、本市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暂住地教学区小学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包括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或者乡镇颁发的就业证明或者他们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街道社区。
(5)婴儿出生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