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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3 04:00:35 浏览次数:348
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主营业务:苏州市重点小学、沧浪区重点小学,
欢迎您申请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512-68117175,学校注册地址:苏州市沧浪区南环西路大龙新村62号楼北。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怎么样?

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和互联网
仅供参考。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公司,详情如下:

关于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公司:

关于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公司,成立于1915年。现位于苏州市城南大龙岗新村,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9526平方米,建筑面积3810平方米。它有12个班,501个学生。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体育达标先进学校、苏州市现代教育小学、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师范管理示范学校、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苏州市信息技术先进学校、苏州市少先队红旗队等荣誉称号

国家先进工作者、城市模范工作者、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批骨干教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31人,占94%(本科22人,占67%),小学高级教师20人,占61%。

现代教育教学设备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证。学校拥有3000多平方米的塑料操场、图书馆、音乐室、艺术室、舞蹈室、劳动技术室、多媒体教室、运动室、自然科学实验室、网络教室等11个特色教室。每班配备电脑、34英寸彩电、视频显示器,其中五年级教室还配备电子白板。学校拥有先进的多媒体视频操作系统,可用于网络环境下的多媒体教育教学。学校建成了校园网,实现了城域网的光纤接入,开通了校园网站、专题网站、各班级博客、联系家长平台和“家校路通”和中小学教务管理系统集成管理系统。

学校始终坚持“让每一个普通人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目标,创建了“为全体学生、为全体学生、为全体学生”的办学模式,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构建开放式德育模式,创建以“小盘龙”品牌为核心的办学特色,为儿童生活的幸福与发展打下基础。




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的注册情况如何?
苏州市择校必备参考资料:深圳市沧浪区攀西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苏州市沧浪区攀西中心小学2014年招生简况

一、招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省:

凡200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在江苏有合法固定住所。

小学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注册时间

2013年6月7日-9日。

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法定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的小学登记,有户籍、法定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地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请携带您的孩子及相关材料和A4纸复印件。)

2、本市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暂住地所在教学区的小学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包括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或者乡镇颁发的就业证明或者他们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街道社区。

(5)婴儿出生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

招生范围:

大龙岗河以西,团结桥、西塘河以北,盘门十字街以东,环城河以南,吉水桥以东。

包括:皮匠巷、清河浜、56室、万丰里、宝兴里、玉塘桥巷、板门新村、宝兴里新村、大龙新村、南环西路28号21、23、24、26、27、、水城丽都。

苏州市沧浪区攀西中心小学2013年招生简况

一、招生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本市适龄儿童,在江苏有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户口。

小学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注册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法定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的小学登记,有户籍、法定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地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请携带您的孩子及相关材料和A4纸复印件。)

2、本市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暂住地所在教学区的小学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包括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或者乡镇颁发的就业证明或者他们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街道社区。

(5)婴儿出生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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