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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2 01:21:22 浏览次数:663
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主营业务:苏州市重点中学,
欢迎到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报名。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512-68089161,入住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76号。详情请向官方查询网站:。
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怎么样?
新区实验初中是新区最好的初中之一,其教学质量也得到家长的一致肯定!而且,依托高中部,很多教学方法都是先进的!2011年高中招生考试,共有375名初中生参加高中招生考试,苏州中学统招线达到74人,苏州实验中学统招线达到153人。2011年,吴景汉在中考中以700分排名第一。新实验初中有很多作业,真的很多!据说初一新生的睡眠时间在10到11岁之间,有的甚至在11岁以后!
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和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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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简介: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中是经高新区管委会2003年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初中,这是一所由高新区政府资助的直接学校。地处苏州新区核心区,南有狮子山,北有金山河,环境幽静。交通十分便利,轻轨1号线、3号线、有轨电车和几条公交线路直接相连。

九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师、管理、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在创作、校园建设、教学表现、师生竞争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它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精品办学之路,并逐渐成为苏州初中教育的一张亮丽名片。




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4年择校必备参考资料:苏州高新区实验初中2014年招生信息
苏州新区实验初级中学2014年招生简章

[教学区范围]:

东校区:

金山板南、玉山路北、东校区长江路和运河西段

金河国际、秦怡家园、国际大厦、保利花园、金宁公馆、金昌花园、石山新花园、石山花园、阳光公寓、金华花园、金丽花园、一翠花花园、姑苏花园、石山丽舍、石山丽景、金龙花园、玉华苑,玉亭国际、玉山源(淮海路14号)、永和村、玉华源、中国人民银行宿舍、石山汇、石山峰上、雅阁花园、百合公寓、嘉多丽花园、武功丽都、名城花园、合乐家园、新地国际公寓、名山花园、汇豪国际、供电宿舍,农业局宿舍。

科技城校区:暂定科技城范围内的居住区(因未建设其他配套初中)。

[时间安排]:

5月9日至15日,苏州市初中教学区、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并安排专人接待。

5月21日至23日,所有小学都收集毕业生信息。

7月1日至4日,返乡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7月5日,公办初中、大学校区学生自主报名;批准的体育艺术特色班统一报名。

7月6日上午,组织体育艺术特色班专业水平考试。

7月7日,大学区(区内择校)辐射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特色班招生。

7月8日,大学区(区内择校)辐射未录取学生回教学区原学校申请。

7月31日,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基本完成。秦怡花园、国际大厦、保利花园、金宁阁、金昌苑、石山新花园、石山花苑、阳光公寓、金华花园、金丽苑、一翠花亭,姑苏花园、石山梨树、石山丽景、金龙花园、玉亭国际、玉山花园(淮海路14号)、玉华花园、石山汇、石山风尚、雅阁花园、百合公寓、嘉多利花园、武功丽都、名城花园、合乐家园、新地国际公寓、名山花园、汇好国际,中国人民银行宿舍、供电宿舍、农业局宿舍;

注:

①原湖水关镇湖水关经济开发区湘桥村、镇山村、新民村搬迁小学毕业生招生安排继续按照我局2004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中小学招生补充意见》(苏高文教[2004]80号)执行。

②为保证教学区的相对稳定,胡树关镇、东珠镇仍沿用原教学区范围。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中2013年招生简编

一、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常住或法定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外地回江苏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常住户口的。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本市登记的城市公办、民办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经确认,可以免试升入城市初中。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本市登记,且父母在江苏工作、生活满一年,符合“三稳”(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居住)条件的,外地来江苏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进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发给初中录取通知书。

二、报名时间

7月6日(周六)上午8:00—下午4:00

三、报名方式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小学毕业生,工业园区、高新区实行小学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资料收集,5月22-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镇(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或法定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按法定固定住所(指有房地产证或住房证的住所)计算,7月6日(星期六)到达教学区开始报名。

凡在吴忠区、襄城区、吴江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于7月6日(星期六)到该区所属初中学校登记。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于7月6日到户口所在教学区的初中注册。

(3)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地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质量发展报告、毕业登记表存根复印件等材料。

(4)未在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7月6日不参加公办初中报名。根据家长提供的情况,市、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在8月5日前将学生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

3.回江苏申请的学生

(1)从姑苏区户籍非本地小学毕业的回江苏学生、其父母或其他具有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法定常住证(复印件),小学毕业证、质量发展报告(六年级成绩单)及一寸照片等,拟报考苏州市教育局初中办公室(临时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地址:198号,(公园路)于7月1日至5日办理登记申请手续。

(2)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襄城区、吴江区非本地小学毕业的留学生,分别向上述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时间、程序、材料要求同上)。

(3)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凡异地回苏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其申请后进入本区公办初中。

4.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1)未在本市(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注册的公办和民办小学毕业生,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应收到所有相关信息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市户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如需在市区读初中,其父母应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市区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襄城区和吴江区)进行登记、申请和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5日。

(3)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联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符合“三个稳定”(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居住)条件,随迁上小学的,按规定在苏联上学的,父母应当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注册手续,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②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含居住证、暂住证、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宿州的居住(租赁)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聘用)证是指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证明。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或者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者个体经营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质量发展报告、两张1寸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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