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苏州市新康小学。苏州市新康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512-68555978,注册地址:苏州市同景南路199号(新康花园)。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网站:。
苏州市新康小学怎么样?
如果是这个学区的,不要花钱,就近看?哈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苏州市新康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和互联网
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苏州市新康小学的信息,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苏州市新康小学介绍:
2009年9月,在新康园,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学学校成立。“健康、轻负担、高质量、中国文化、国际视野”的办学宗旨,坚持“放飞孩子,为生活奠基”的办学理念,成为孩子培养情感的天堂,是学习科学的殿堂,是个性发展的天地,是人才展示的舞台。这将成为沧浪教育的又一亮点。
学校是以现代教育理念建设的公立小学,依托沧浪文化教育优势,以尽可能满足周边社区人民子弟的教育需求为宗旨。学校自2009年9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各级领导的赞誉。
办学愿景:
“新康小学”的成功,预示着沧浪区另一所现代化学校将健康成长。它将与时俱进,肩负起为社会服务和传承文明的责任,为经济建设和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座崭新的校园里:
1、学校、师生、景观融为一体,共性与个性健康发展。
2、学校特征;教师特殊能力;学生个性发展。
办学宗旨:
新鲜、健康、轻盈、优质
中国文化的国际视野
办学理念:
以童心为生活基础
办学特色:
一身两翼:以素质教育为主体;科学教育与艺术教育齐飞&quo;
学校以培养新一代创新健康的苏州人为目标: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多层次培养,加强特色英语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方位高素质人才。学校要成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乐园、科普学习的园地和艺术修养的摇篮。通过传承中华文明的教育和感染,通过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展现新一代苏州人活泼、健康、品行端正、艺术精湛的形象。
校训:正德修业
校风:勤奋、学习、鼓励、奉献
校风:美德、奉献、博学、良好引导
校风:学习、思考、求实、求实
苏州市新康小学招生?
苏州市儿童升学择校必备参考资料:深圳市沧浪区新康小学
2014年苏州市新康小学招生简章
(一)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在江苏有固定住所的法定监护人年龄适宜。
2.在本辖区内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工作证)的适龄非户籍流动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户口或者法定固定住所的其他适龄儿童不在市区,经批准在苏州市区入学的。
(II)招生时间
苏州市区小学招生时间为2014年6月7日(星期六)至9日(星期一)。
(III)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户口和法定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地产证或者住房证)、婴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到法定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小学登记。
2.本市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暂住地教学区小学提供有效证明和有关材料。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宿州(出租)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和乡镇颁发的就业证明以及他们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街道社区。
(5)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婴儿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和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是:独生子女应当出示户口所在地的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或者乡一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当出示县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户籍所在地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一、招生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在江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注册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法定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的小学登记,有产权证(房地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请携带您的孩子及相关材料和A4纸复印件。)
2、本市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暂住地教学区小学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包括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宿州(出租)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或者乡镇颁发的就业证明或者他们居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街道社区。
(5)婴儿出生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