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到了招生季节,为大家详细介绍深圳市丹堤实验学校,电话:0755-83722808,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丰泽湖山庄内,网站:;
深圳市丹堤实验学校怎么样?
深圳市丹堤实验学校怎么收费?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物价、教育三家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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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丹堤实验学校介绍:
丹堤实验学校是深圳市丰泽湖山庄和星河丹堤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4853平方米,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有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宿舍楼、饭堂各一幢,可提供1000个学位。
丹堤实验学校前身为武汉大学深圳外国语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的国有民办学校。
为解决民治街道民乐片区内公办学位紧缺的问题,宝安区政府于2009年7月与原来的办学机构达成回收协议,收回校舍使用权,将学校转制为公办学校,即现在的丹堤实验学校。
2009年7月13日,以张晓丽同志为组长的新校筹建组进驻学校开展筹建工作。在宝安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民治街道等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筹建组克服各种困难,艰苦奋斗,各项筹建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
2009年9月1日,新校顺利开学。开办第一年设小学六个年级共8个教学班,学生330人。配备专任教师20人,教辅人员2人。2010-2011学年,学校已有12个教学班,学生550人,教职工39人。教职工队伍年富力强,平均年龄29.6岁,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9.7%。
开办一年以来,学校在“求真﹒择善﹒尚美”的办学理念指引下,在张晓丽校长的带领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努力,学校各项工作逐步完善,发展势头良好,教师队伍逐渐成形壮大,学生素质在养成教育、公德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科技教育、审美教育等各类特色教育中得到全面锻炼和提升,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学校在获得了“深圳市宝安区家庭教育宣传周先进单位”、“深圳市绿色学校”等荣誉,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与好评。学校健美操队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夺得全国联赛、锦标赛小学组冠军。学校自编健美操动作在全国推广。2011年6月17日,健美操队在全国健美操锦标赛暨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测试选拔赛中技压群雄,获得小学组有氧舞蹈冠军!并将于7月份代表中国少年组参加在美国举行的第二十二届世界健美操冠军赛暨FIG健美操世界杯系列赛;8月份还将参加深圳市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颁奖晚会表演。
丹堤实验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同心同德,辛勤耕耘,为办一所“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现代化窗口式名校”而奋斗,学校将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之路上孜孜追求,不懈探索,奋勇前进。
深圳市丹堤实验学校招生情况?
2013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深圳市宝安区丹堤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丹堤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1-6类
民乐路以南、梅龙路以东范围,含滢水一区、滢水二区、民乐村、民乐翠园、民乐花园、民乐雅园、万家灯火、星河丹堤、丰泽湖、龙溪山庄、溪山美地园等小区。
2013深圳市宝安区丹堤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验原件,交A4纸张的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招生办法
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通过居住证时间予以证明)。特殊人才子女和特长人才培养对象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
第三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以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险种为准)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设立时间计算积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三) 积分的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积分的用途
积分只在同一类学生之间比较。录取顺序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6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主选择到我区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