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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利水电学校介绍:
北京水利水电学院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前身,1969年迁至河北省,先后在岳城水库和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并在原北京校址成立了研究生部。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校三次搬迁,四易校址,风雨兼程,刚毅坚卓,自强不息,团结奋进,使学校发展壮大,并走向辉煌。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水利和电力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农、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满足国家对水利建设人才的需求,在政务院(国务院)的直接关怀下,由当时的水利部部长傅作义于1951年主持创建了学校的前身--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
1951年9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在北京创办的水利部水利学校正式开学,有学生115人,校长由水利部办公厅副主任郝执斋兼任,校址设在阜城门内巡捕厅十号(今民康胡同)。
北京水利水电学校招生情况?
2014北京水利水电学校招生简章
一、2014年招生专业简介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计划招生90人,其中提前招生30人)(与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培养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与运行维护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与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等工作。
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务工程与管理专门化)(计划招生90人,其中提前招生30人)(与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培养水务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
就业面向:可在水务、水利、市政等有关部门从事施工、管理等项工作。
3、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计划招生90人,其中提前招生30人)(与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培养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与水处理运行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市政工程施工和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供水和水处理单位,从事管道、供水、污水处理以及水厂运行与维护等工作。
4、生态环境保护(计划招生45人,其中提前招生20人)(与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护等单位,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土保持项目编报等工作。
5、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计划招生90人,其中提前招生30人)(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订单培养)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运行与维护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水泵站,从事水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与维护工作。
6、机电技术应用(计划招生90人,其中提前招生30人)(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等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培养机电技术应用的操作人员与机电产品营销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制造类企业,从事自动化设备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营销等工作。
7、建筑工程施工(计划招生40人,其中提前招生10人)(与北京田华建筑集团公司、北京城建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办学)
培养目标:培养建筑工程施工的操作与管理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建筑行业和建筑类企业,从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安全管理、内业管理、材料试验和建筑测量等工作。
8、工程造价(计划招生70人,其中提前招生20人)(与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田华建筑集团公司、北京城建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培养目标:培养建筑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工程咨询、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从事建筑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投标及内业资料管理等工作。
9、工程测量(计划招生40人,其中提前招生15人)
培养目标:培养工程测量人员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测绘、水利水电、地矿、公路、铁路、城镇规划、市政建设、房产、国土资源利用等部门,从事各种工程建设的外业勘测、施工测量、地形测绘等工作。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计划招生35人)(与北京农业职业学院“3+2”中高职衔接试点班)
毕业:完成3年中等职业教育后,可获得普通中专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完成2年高等职业教育后,可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
升学:“3+2”试点班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中专课程,成绩合格,即可参加高等职业学院组织的转段考试,淘汰率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可升入高等职业学院学习。
升入学院及专业: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二、招生对象
2014年北京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统一中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京籍学生。
三、学历、待遇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中专毕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2000元/学年的政府奖学金;
2、低保家庭学生享受2500元/年的助学金;低收入家庭享受1800元/学年的助学金;
3、农业户口学生(以入学前为准)免学费;
4、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格兰富(丹麦)”赞助的励志奖学金;
5、按照学习成绩享受50—400元/学期的学校奖学金;
6、每位学生均享受58元/月生活补助;
7、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四、录取及补录
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可在拿到准考证后即可到学校办理咨询、报名手续,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下发;
参加统一招生的考生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由初中学校组织报考,录取通知书于7月底下发。
补录工作将在8月初进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凭补录考生登记表、准考证、成绩单、体检表于8月1日至8日到校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