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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学院怎么样?
石家庄铁道学院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每个专业3500-4500元。住宿费5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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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学院简介:
石家庄铁道大学成立于1950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重点大学,1979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转学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归河北省,中央和地方共建,成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
截至2013年9月,学校现有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机械、建筑、经济管理、材料、信息、电力、机械、外语、数学、物理等17个学院(系、系),2009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国防交通、大型结构监测、交通安全工程等25个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学位项目。2012年被列入教育部“优秀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第二批试点高校。2013年,该项目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201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成为省部级大学的协议。2013年12月19日,石家庄铁道大学杜延良教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部院士。
截至2013年9月,石家庄铁道大学图书馆建筑面积12639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36万册,期刊2100种;拥有中外文献数据库15个,电子期刊二级文献2449万册,博士论文8万篇,21万篇重要的会议文件。
石家庄铁道学院的注册情况如何?
石家庄大学2014年招生情况:石家庄铁道学院公司2014年招生简况
石家庄铁道学院公司2014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路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微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石家庄铁岛大学”;国标代码:10107;学校性质: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公共高等教育;学校类型:全日制;校级: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学校南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状元路A1号,邮政编码051132。本科学生在主校区学习,初中(高职)学生在南校区学习。
第五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的毕业生,发给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的名称是石家庄铁道大学。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和大专(高职)学校的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和大专(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学校按省、按专业划分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和各级学校的有关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根据生源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应考虑依次录取其他考生。
第十三条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关于加分、减分、照顾的政策。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志愿录取”的原则,即对在我校备案的考生实行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第一大志愿计划已全部备案的,安排第二大志愿录取等。如果考生不填写专业愿望或专业愿望不能全部满足,如需进行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转低,转入未按计划完成的专业,直至招生名额满为止。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和不服从调整的,应当退出。
对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自愿录取”原则。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所选科目等级为2B级以上;所需科目等级为4C级以上,技术合格;录取采用“先分后分”的原则,即:,档案中的考生首先根据档案分数进行排名,当档案分数相同时,再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水平进行排名。
第十五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规定录取:一是原总成绩高的考生;二是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第一;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顺序为数学、语文和外语,文科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和外语。如果小分数还是一样的,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
第十七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今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招收和培养多学科的学生,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专业按工商管理专业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专业按交通运输专业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别录取;自动化专业,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2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4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以上大类录取的学生,先按大类进行培训,再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九条对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但我校只有英语和俄语教师。建议英语和俄语考生报考。此外,由于专业培训与英语关系密切,建议英语考生报考金融、国际经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和应用数学。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5、河北省考生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联考必须达到相应批次的资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应根据高考中直接加文化分和联考分获得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拔。化学课程单科成绩的局限性是没有文献记载的。
6、省外考生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必须取得我校考试资格证书。文化课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它们是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高考专业成绩相加得到的综合成绩来选择的,对文化课单科成绩有限制。
第二十条河北省招收的少数民族(汉族除外)预备生,培养方式为1+4。预备期一年,培训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考试合格者将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学制为4年。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考试和体检。对未通过复试的新生,按有关招生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宿舍条件,每生住宿费为500-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完善学校学生奖补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兼职学习、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学金等多项经济奖励和补助措施。新生有“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关详情,请参阅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高校招生网站:http://zs.std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std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311-87935166,
招生监督热线:0311-87935119。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