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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金沟湾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03:26:53 浏览次数:1043
河源市源城区金沟湾小学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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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金沟湾小学简介:

一、书香管理改进
1、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为保证课外阅读的有序有效开展,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金口湾小学领导小组,下设环境设施小组,活动发展组和宣传报道组。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为创建学术园区提供了组织保障。
2、严格要求,制度保证。活动组定期召开课外阅读活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推进课外阅读活动的文件精神,研究学校课外阅读活动的发展方向,制定了教师课外阅读工作的长期规划并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学科、班级阅读计划和阅读活动计划,制定了学生课外阅读评价体系。这些制度和责任为我校开展读书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课前在学生中朗诵《书香》
1、,揭示书香。我校充分利用课前两分钟,让班长或学习委员会牵头阅读古诗词,形成低年级古诗词阅读、中年级《弟子规》阅读、高年级《论语》阅读。课前阅读不仅能使学生积累丰富的词汇,而且能使学生尽早进入学习状态,为学生揭示书籍的芳香奠定良好的基础。
2、早晨读书,浇灌阳光和雨水。随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学生们一个个走进教室。过去打架的习惯已经不复存在了。相反,来自教室的朗朗读书声,与教室外的桂花、榕树、柏树的气息形成了和谐的“清泉”,给人一种熏陶和美感;是“上午读书,下午读书”的缩影。下午第一节课后,学生们坐在教室里,捧着书,踏进书海,默默地享受着书本带来的快乐,形成了金瓯湾小学另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3、校园广播,增加阅读幸福感。学校还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电台,选派优秀播音员,朗诵国学经典和优秀习题,发挥古典诗词与“三字经”古诗词的结合,让校园充满书香,让学生从各个方面感受读书的乐趣。
4、咏诗、真情与唯美主义的洗礼
2012年元旦我校举行的古典诗歌咏诗会反响强烈。活动从每节课的诗歌比赛开始,选出每节课的参赛者,每节课选出经典诗歌,配以和谐的音乐和多媒体背景图片,在这节课上进行了多次排练,最后在决赛中举行诗歌朗诵,学生选出评委,师生参与评价。在朗诵会上,老师们也积极参与热情的朗诵。朗诵会的高潮在学生中引起了强烈的情感共鸣。
5、特色小组会议,每学期亮点
,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利用“主题小组会议”每月举办各种阅读活动;演讲比赛、讲故事比赛、优秀诗歌阅读比赛、成语补习、诗画比赛,阅读明星评选、阅读小报制作、书签制作等,这些活动使校园充满了浓浓的阅读氛围,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让孩子们更加热爱阅读。




河源市源城区金沟湾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新城区公办小学新生
工作的河源市源城区金沟湾小学招生信息

。为平衡新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关于做好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工作的通知》印发的《河源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印制与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学位管理办法》(和府办[2006]40号)经研究决定,2013年秋季新城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和义务教育阶段非起点学生入学有关工作通知为:如下:

一、新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划定元城区京瓯湾小学招生范围:京九铁路西起,河源大道东起,河源大道西起,北起至河源火车站(站前居委会),南至西一路(南边居委会,北边居委会)。

二、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在园西派出所星源派出所辖区内有户口的,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辖建设西派出所、东圃派出所,在市三所直属公办小学,元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居住在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等招生区。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的要求,保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职业稳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与常住学生一样接受义务教育。鉴于新城区公办小学的班级规模已远远超过高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级规模,学校无法提供学位贷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原则上将回到他们的户籍所在地。

(三)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并提交A4复印件)。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交的考试材料:

(1)户口簿(包括“住址页、适龄儿童个人户口簿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页”,其中一项必不可少)。

与房产证持有人(或承租人)相同的独立的适龄儿童帐簿或帐簿应与关系人(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孙子)适龄儿童与房地产证持有人(或承租人)之间的证明(可出示公安局派出所的直接证明,或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关联证明)。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的住房证明材料,即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的房地产证明或者购房、租赁合同(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出具)学校的招生区域。

房产证抵押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科核发。请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章。如果是租赁合同,必须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加盖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

(4)儿童健康检查表、儿童入园情况及学校疫苗接种证明检查证明。

2.在市区居住满5年的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提交的考试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家庭登记簿。

(2)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市区居住满5年(含5年)的居住证。

(3)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家长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等材料(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发放)。

房产证抵押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科核发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章。如果是租赁合同,必须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加盖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

(4)适龄儿童父母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适龄儿童家长持原城区计划生育中心核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6)儿童健康检查表、儿童入园情况及学校疫苗接种证明检查证明。

3.其他非户籍人口一年级适龄儿童只能安排在市直三所公办小学和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等学校就读,学位不超过高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级规模的太阳升小学和东圃小学。

(四)学位申请分类办法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父母的适龄儿童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住房等条件,对学位申请进行分类。

甲级:

河源市学龄儿童户籍(河源市源城区辖区兴源派出所、源溪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圃派出所户籍),父亲(母亲)购买学校区域。

乙类:

1.河源市区户口(即河源市兴源派出所、源溪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圃派出所管辖居民户口)适龄儿童,居住在祖父母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与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同一户口)或其他父母有合理证明的自有住房形式;

2.河源市户口(星源派出所户口、源溪派出所户口,河源市源城区辖建设西派出所和东圃派出所)适龄儿童,其父母租住在校区内,并有合法的租赁手续。

C类:

不在河源市登记,父亲(母亲)在学校招生区购买房产。

(V)学位安排原则

根据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住址等学位申请,学校按A、B、C的顺序招生,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不按学校录取的时间顺序录取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市直公立小学不得跨招生区域招收新生。

(六)新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取得具体操作规程
(第一阶段由新城区幼儿园负责):

暑假前,新城区幼儿园召开适龄儿童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向家长详细说明招生范围和申请时间以及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2013年秋季,幼儿园扩大了河源市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图,并将其张贴在幼儿园的显著位置。同时,将2013年秋季河源市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图复制给每一位适龄儿童家长,让他们随时了解招生区域。

8月18日,幼儿园通过学校考试平台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家长发送信息,提醒他们8月19日至20日在适龄儿童招生区小学申请学位。幼儿园对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未详细告知入学有关事项,适龄儿童不能入学的,由幼儿园负责。

第二阶段(主要负责市公办小学):

8月19日至20日,市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适龄儿童入学区小学进行核实并登记,确定学位(幼儿园应通知适龄儿童家长),逾期未经核实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8月21日,新城区公办小学将确定的名单以电子形式发送到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受保护]。

8月23日至29日,新城区公立小学将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网页上公布确定的招生名单;市教育局将同时在河源市教育局网页上公布确定的招生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宣传材料包括学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家庭住址、户口簿、房产证、体检证明等(见附件2)。

8月30日,各小学在公示时间后,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出入学通知,并进行学籍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可直接到所在招生区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元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等学校的申请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元城区教育局公布。

二、新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非起点年级学生招生

。考虑到市直三所公办小学和两所公办初中没有学位学生,新城区小学的非起点年级学生全部安排在元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和东圃小学就读,初中非起点年级学生全部安排到源城区文昌中学和雅居乐中学学习。

(一)转让登记及申请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31日。

(二)申请地

小学:源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埔小学。

初中:原城区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

(三)转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并提交A4份)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所需的考试材料:

(1)学生转帐联系函。

(2)帐簿(全套)。

(3)入学地区适龄儿童和未成年父母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买卖租赁合同(同上)。

(4)转学所需的其他学籍信息。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考试材料:

(1)转学联系函。

(2)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在市区居住满5年(含5年)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居住证。

(4)入学地区适龄儿童和未成年父母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买卖租赁合同(同上)。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由适龄儿童和年幼父母持有。

(6)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持有源城区计划生育证中心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未登记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只有在元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等学校取得学位,方可转学。

(四)本市转学学生的入学,按照市教育局《河源市教育信息平台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方案》的要求,在学籍管理系统上进行。不得出具学生转学联系函。学生转学联系函只在城外学校转学到城内学校时签发。详见市教育局相关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宣传制度。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必须按规定公布。家长对宣传有异议的,学校必须予以答复。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幼儿园不按照本通知规定办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全市三所小学一、二、在招生区域外招生,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要严格追究校长责任。

(3)监督制度。教育部门应当设立投诉热线,并予以公布。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对招生工作的不公平、不公平或者招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学校给予书面答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电话:3387292;市教育局人事处纪检监察投诉电话:3386355。

四、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不划分招生面积。如有必要,家长可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报名。

(2)本通知由源城区教育局转发给源城区幼儿园、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

(三)本通知同时刊登在河源市教育局
主页“重要通知”栏上
关键词: 河源市 城区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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