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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小学怎么样?
班主任很好,将我们管理得也很好。我们平时作业都能按时完成,一是老师抓得比较紧,二是,老师安排的作业不会太多。听说有的学校像我们一样的年纪,现在就有同学写不完作业,真的太可怕了。还好我在这里学习,压力不大。
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小学怎么收费?
书杂费普通生278 借读生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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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小学介绍:
扬箕小学座落在中山一路立交桥脚,黄埔大道、东风东路、广州大道三大出口交汇处的扬箕村。学校占地面积3535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12个。该校充分挖掘区、镇、村、家庭等社区德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成为省教科所开展生本教育实验学校之一。多年来,学校以艺术育人为本,培养学生爱美、审美、发掘美的能力。此外该校还被广州市体委命名为“广州市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并挂牌至今。学校荣誉 该校充分挖掘区、镇、村、家庭等社区德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成为省教科所开展生本教育实验学校之一。多年来,学校以艺术育人为本,培养学生爱美、审美、发掘美的能力。此外该校还被广州市体委命名为“广州市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并挂牌至今。师资队伍 学校全部教师学历达国家标准,学校重视教师的素质水平,支持教师课余进行进修学习。教师们重视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教育学生学会做人、热爱生活、学会学习。使学生们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上的栋梁。
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小学招生情况?
2013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越秀区杨箕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择邻里1—18号、择邻里横巷1—4号、大巷直街1—43号、大巷一横1—3号、大巷二横1—6号、大巷三横1—29、大巷四横1—6号、大门口巷1—15号、大门口横巷3—19号、泰来南一横1—10、泰来南二横1—7号、泰来北横1—6号、 泰来大街1—63号、泰来新街1-28号、泰来外街1-3号、泰来新一巷1-5号、泰兴一横1-12号、泰兴一横1-12号、泰兴二横1-14号、泰兴三横1-5号、 泰兴四横1-5号之一、泰兴直街1-59号、泰兴直街50号迪美阁、迪雅阁、泰兴直街66号、68号东雅兰院、泰兴外街5-25号、雄开里1-8、纯仁里边1-29、石约一巷1-12、石约二巷1-12、石约三巷1-12、石约四巷1-8、石约五巷1-9、石约六巷1-8、东来里1-33、东和里1-47、东和里横巷1-9、东围巷1-17、东兴里1-25、东兴里横巷1-19、东华里1-34、东胜里1-32、东荣里1-26、东塘一横1-6、东塘二横1-8、东塘三横1-13、东塘四横1-8、东塘大街1-18、和睦里1-13、潜龙里1-19、光善里1-23、同古巷1-28、同古巷1-23、
雄镇一横1-45、雄镇二横1-20、雄镇三横1-14、雄镇四横1-11、雄镇五横1-12、雄镇六横1-14、雄镇七横1-3、雄镇八横1-9、雄镇大街1-54、雄镇外街1-8、中街一巷1-3、中街二巷1-3、中街三巷1-3、中街四巷1-11、永直街1-19、永一横1-11之一、永二横1-15、永三横1-12、永 四横1-3、永五横1-17、中兴里1-5、西卫巷1-19一、兴园东街1-17、兴园东巷1-13、兴园东巷1-5、兴园南巷1-14、兴园南巷1-9、兴园北一横1-20、兴园北二横1-5、兴园北三水平1-13、兴园西街1-3、长庚北一水平1-15、长庚北二水平1-45、长庚北三横1-3、长庚北四横1-9、长庚外四横1-5、长庚南一横1-9、长庚直街1-25、长庚外街1-30
杨继外街1、2、5-8岁,东方花园a-359 B-367、白沙屯10号院4-18号1-2,28号9、293-299(单号),339-3号47、355-359、367,广州大道1号9、13-17、,中山一路5、1-4号,东郊市场5-6号,31-57号(天兴大厦),中山一路23号(51号,含2号至53号,10-14号),共和西路10号
。注:1、计划招生班:2个班。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越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6岁以上学龄儿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1、12、13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家庭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在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综合税务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区(集体户还需提供户口本);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等,没有工作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