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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路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02:29:10 浏览次数:261
前进路小学主营业务:广州市重点小学、海珠市重点小学、海珠择校、
欢迎申请前进路小学。前进路小学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登记电话:020-84236449,登记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吉利新村东侧17号。详情请参阅官方网站。
前进路小学怎么样?
前进路小学好,老城一流的学校,教学质量好,听区教研室的人说,哈哈,选对了,奥运数学好
前进路小学收费怎么样?
收费标准:赞助费2-3万元,图书杂费290名普通学生,借读生790名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欲了解更多有关前进路小学的信息,请致电:

关于前进路小学的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小学成立于1966年。前进路小学公司成立30多年来,在历届领导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学校的教学效率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学校的声誉不断提高。1996年,学校被评为市级一等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以高质量进行教学改革的实验和探索。先后开展了“学校管理”、“青少衔接”等一系列教改实验,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1997年以来,学校开展“自主教育模式”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研究。经过十多年的艰苦探索,从办学思想、师资、教育教学模式、办学条件等方面,构建有利于促进全体学生全面素质、人格和创造力得到积极活跃发展的素质教育办学模式。在探索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管理为基础,以质量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改革为国运,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突出自主教育实效性,在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的关心和精心指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科研取得丰硕成果,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开辟了广阔渠道。




前进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优生小学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寿中社区、万寿北社区、寿东社区、盘龙社区(东营除外)、基里南社区(基里下岛除外),吉利新村社区(嘉惠华庭除外)

对口中学:江南中学、97中学、26中学、78中学、42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海珠区2013年前进路小学招生简章,广州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i、 e.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1、1日2、13日(1241周),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购房房地产证或抵押合同的户口簿;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度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的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应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随当地户口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登记;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应当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有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儿童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从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海珠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小学招生工作,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6月9日招生学校发布了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人与户一致”,申请户口所在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被认定为择校生,故意违反人与户一致原则的,将分开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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