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3871807,注册地址:广州市建设三路71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怎么样?
建大的教学质量很好。这是2008年学校办学水平一等奖,也是周边地区唯一一所获得一等奖的学校!我儿子在这里读了六年书,老师责任心很强。作为推荐生,我儿子被推荐到省政府读书。我很骄傲我儿子能读这么好的学校!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如何收费?
收费标准:赞助费:3万元,普通生290人,借读生790人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的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介绍:
建设大马小学位于广州市建设三马路71号。始建于1952年,原名建设新村一号,1969年起,隶属于东山区教育局。学校环境优雅,布局合理。占地面积4114平方米,建筑面积4772平方米。目前,全国共有普通教学班24个,特殊教学班1个,教学班25个。全校在校生1006人,专任教师56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29人,占教师总数的51.79%。大专以上学历人员42人,占教师总数的75%。其中本科学历10人,合格率100%。在东山区人民政府和东山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在教研室的正确指导下,利用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势,我们与时俱进,建设了一个同心同德的新水平,开拓创新,快速发展。1998年被评为“东山区标准学校”;2000年被评为“东山区标准学校”;2001年东山区一级学校被评为“广州市绿色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广州市“全国体育标准先进学校”;近两年来,在第十届青运会和市射击锦标赛中获得联赛总成绩第一名。2003年被评为东山区“继续教育先进学校”;。三年来,我校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区奖项475项。其中,国家级11人,省级1人,市级117人,区级347人。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建设大马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建设]
环市东328-358(双)
建设中马2(C栋)、,4(D栋)(中环广场)
建设集三马路
、建设二路东段一、二、、三街
、建设二路东段四、五、、六路9、、嘉义居10号、1252、八路
、建设二路东段九、十、、十路一、、十路二、十三、、十四路
,建设大马路1-9号,绿湖路320号,环市东路20号,16号,北交厂横路10号,
,322号,324号,326
,9号临迁
对口中学:资新中学附属中学第二中学17中学,21中学,恒福中学学校浩县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广州建设大马小学招生简章
计划招生三个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1、12、13天
上午8:30~11:30;2:30-5:00下午。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本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综合纳税**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区内儿童(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真实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该居住地为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出具,无单位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区内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需提供:
1、相应证明分类清单中的类别;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