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01:31:24 浏览次数:275
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 主营:全国小升初、
欢迎来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报名,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风景秀丽,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给广大学习提供绝佳的学习场地,请记住报名电话:0751-6288037,来校报到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342省道,详情了解查看官网网站:。
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怎么样?

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怎么收费?
2011年 搭食费55元  课室午休的管理费标准为50元/生  校车费每天双程接送收费标准为150元/生·...[点击查看完整收费]
本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我们。有关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简介:
[1]广东省仁化县福溪学校成立于上世纪30年代,2009年,仁化县福溪中学和福溪中心小学合并,在仁化县成立福溪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的乡镇学校。

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东省韶关市择校参考资料: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扶溪学校(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仁化县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就近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指标

(一)。

6岁以上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期满后延期入学。

三、招生原则

(I)分段招生原则。

实行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学生就近相对免试。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条件和标准的意见》、《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原则上各镇小学毕业生升入本镇初中全县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2)就近免试的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并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

四、划区认定依据

按照学生及其父母的实际住址安排招生,与户籍一致。所属单位和居住地不能作为报名依据。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的户籍原则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不同户籍、住所的,应当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据。学生账户与家长或监护人账户不一致的,以家长或监护人账户为提取依据。

(2)户口是祖父母、祖母或监护人。监护人在影片中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符合下列义务教育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以依法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为政府派出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均未在市区登记;4.孤儿。

(3)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入新居,但因客观原因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以迁入新居为准;原住宅迁出,未交付新居的,以迁入新居为准。

(4)特殊户籍的,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含农民工,下同),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按照“主要流入地方政府”的原则,结合当地义务教育实际,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I)流动人口子女。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进入本省,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地级以上城市的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酬:一是监护人要有流动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当地固定住所有效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核发的连续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四是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学校联系函。

(2)跨县流动人口的子女。本市跨县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必须具有当地流动人口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必须具有当地固定住所有效证明;三是监护人必须具有城市户口;四是必须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以上两类人员的相关证件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填妥。凭以上证明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收取借款费用。

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班)招生与普通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各学校要做好视力、听力、智障儿童的调查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真正不适合上普通班、当地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引导和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相邻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七、招生时间

(一)全县小学生招生情况。

1.小学六年级学生进入初中并在小学注册。2013年3月27日至29日,各小学到教育单位领取2013年仁化县小学毕业生登记证。学校将发放申请号,组织学生填写登记卡。登记卡上会贴上六年级小学生半身自由前的近照一寸。学生在提交表格时,应提交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如户籍、住址不同,需提交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据),由班主任核实签字。登记卡背面附有一份复印件。

2、各校填写《仁化县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登记表编号与登记卡编号相同)。在县城有户口的毕业生,须到县城学校读初中的,在户口簿备注栏注明。

3、毕业生所在学校于4月25日前将2013年任化县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录入计算机,并向教育单位发送邮件(邮箱:[1240)160;受保护])。田家炳小学、仁化第二小学、实验学校、水南小学(水南村县户籍学生)应于5月30日前将研究生登记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交教育单位。

4、各镇初中于2013年5月20日至30日联系相关小学,提取了2013年仁化县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2013年仁化县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

5、初中招生安排在小学六年级以后。各学校不得在小学六年级前承诺和确认新生入学,以保证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II)2013年6月30日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学生申请的截止日期。异地户籍学生需要回我市读初中的,应在6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登记并填写本表,统筹安排。逾期办理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乡镇学校应当在2013年8月10日前,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八、规范办学行为

(一)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6号),在全市统一使用学生学籍卡和学生学籍档案的形式。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2)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接收非电影专业学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的学生,应办理借阅手续,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录取通知书一经发出,将是该校学生。未经允许,每所学校不得两次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得通过考试选拔优秀学生,不得发布招生广告。

(三)认真实施义务教育“五零班”工程。

中小学班级不得超过50个。各学校要提前做好调查和调查工作,确保不超过班级定额。

(四)严格执行正常轮班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班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3号),实行正常排班,禁止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禁止分快慢班。该局将重点监管市区部分学校。分班结束后,学校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并予以公布。学校不得擅自调整,班级成绩保留至学生毕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我县今年义务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