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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仁化县仁化镇中心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01:29:24 浏览次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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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课间午休55元的管理费为50元/学生校车费,每日往返接送费为150元/学生。。。[点击查看完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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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仁化县仁化镇中心小学简介:

仁化镇中心小学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白土镇,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金山大道以南。仁化县仁化中心小学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校友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各自的领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仁化县仁化镇中心小学决心锐意进取,深化改革。立足学校实际,在“求真、创新、活力、先进”校风的激励下,全面开展素质教育,办学成绩显著。此外,在德育、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评价、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坚持开拓进取、朴素务实的融合精神。,围绕“小学和谐教育”的主导理念,积极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具有“和谐教育”特征的整体风格,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益。
仁化县仁化镇中心小学努力打造背景深厚、特色鲜明、品位高雅的经典,为发展优质基础教育、科教兴城作出贡献,科教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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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韶关市择校参考资料: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仁化镇中心小学招生信息

仁化县2013年秋季招生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就近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指标

(一)。

6岁以上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期满后延期入学。

三、招生原则

(I)分段招生原则。

实行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学生就近相对免试。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条件和标准的意见》、《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原则上各镇小学毕业生升入本镇初中全县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2)就近免试的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并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

四、拍照的身份认定依据

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实际住址,安排学生入校,与户籍相符。附属户籍、户口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的户籍原则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不同户籍、住所的,应当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据。学生账户与家长或监护人账户不一致的,以家长或监护人账户为提取依据。

(2)户口是祖父母、祖母或监护人。监护人在影片中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法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为社会派出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均未在市区登记;4.孤儿。

  (三)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四)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含进城务工人员,下同)子女的入学问题,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一)流动人口子女。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签发的连续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四是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二)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具有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具有本市户籍;四是要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上述两类人员的相关证明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办妥。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读费。

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班)招生与普通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各学校要做好视力、听力、智障儿童的调查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真正不适合上普通班、当地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引导和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相邻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七、招生时间

(一)全县小学生招生情况。

1.小学六年级学生进入初中并在小学注册。2013年3月27日至29日,各小学到教育单位领取2013年仁化县小学毕业生登记证。学校将发放申请号,组织学生填写登记卡。登记卡上会贴上六年级小学生半身自由前的近照一寸。学生在提交表格时,应提交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如户籍、住址不同,需提交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据),由班主任核实签字。登记卡背面附有一份复印件。

2、各校填写《仁化县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登记号与登记卡号一致)。在县城有户口的毕业生,须到县城学校读初中的,在户口簿备注栏注明。

3、毕业生所在学校于4月25日前将2013年任化县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以电子形式录入计算机,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教育单位(邮箱:[1243)160;受保护])。田家炳小学、仁化第二小学、实验学校、水南小学(水南村县户籍学生)应于5月30日前将研究生登记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交教育单位。

4、各镇初中于2013年5月20日至30日联系相关小学,提取了2013年仁化县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2013年仁化县秋季初中招生登记表。

  5、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后进行,所有学校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前均不得承诺和确认录取新生,以确保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2013年6月30日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报名的截止日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应在6月3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办理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乡镇学校应在2013年8月10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八、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加强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使用全市统一表式的学籍卡及学生学籍档案。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接受片外学生入学。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借读手续,经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为该校学生,各学校不得擅自二次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发布招生广告。

  (三)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五零班额”工程。

  小学、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各校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超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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